2025年3月至5月,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物流)成为部分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但实际承接并运营该副食品配送项目的是桂林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某公司)。
付货款过程中,中邮物流通过某私人皮包公司转账给桂林某公司。但该私人公司以各种借口,将桂林某公司的货款截留达800多万元。
中邮物流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部分人员是打着中国邮政的旗号行骗。
该负责人还表示,桂林某公司并非中邮物流的供应商,该公司和中邮物流没有任何合作关系。桂林某公司被拖欠的货款和中邮物流无关。
2025年3月至5月,中邮物流分别与部分部队单位签订《副食品采购合同》,成为该部分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合同》显示,中邮物流的联系人是中国邮政广东省电商分公司副总经理闵晓玲。
2025年3月,桂林某公司收到一份《供应合同》,合同显示,采购方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方是桂林某食品有限公司靖西分公司,该公司盖章后邮寄给邮政工作人员。
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中邮物流指派张子欣、李雪芳作为项目代表,与桂林某公司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对接各项工作,包括配合部队查验场地、迎检,以及协助桂林某公司办理人员入职、车辆租赁等手续。
在中邮物流中标的靖西项目和南宁项目的整个运营过程中,桂林某公司的项目经理、文员、司机等人员,加入中国邮政下属的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人力资源分公司,并以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买社保,社保等费用则从转给桂林某公司的货款中扣除。
以上人员直接与部队伙食单位进行日常对接。对接内容包括,每日接收部队下达的副食品订单;根据订单安排采购、分拣、配送;接受部队的场地查验、质量检查、验收;处理部队提出的临时需求或问题。
2025年,中邮物流向某部队出具《关于用工形式合规性的征询函》显示:本项目配送人员与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人力资源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旗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中邮物流作为“用工单位”,负责“配送全流程管控,包括订单响应、人员调度、司机管理、质量监督、培训考核及应急保障等”。
此外,中邮物流和桂林某公司签订了车辆租赁协议。桂林某公司安排的车辆持有“中国邮政”、“中邮物流”标识的部队通行证。由于部队对进出车辆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该通行证以中邮物流的名义申请、由部队核发。
桂林某公司以为和中邮物流的合作顺利,但此时变故出现了。
2025年8月份,到了要结第一笔货款的时候。桂林某公司却被告知,中国邮政是央企,程序要求严格,桂林某公司不是中邮物流的中标供应方,必须和中邮物流食材供应商项目的中标单位配合签采购合同,才能把款走过来。
按照中邮物流的要求,资金流向是:部队→中邮物流→中邮物流下属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中标供应方(私人公司)→桂林某公司。
刚和中邮物流合作的时候,中间人曾承诺将桂林某公司列入中邮物流的食材供应方。
2025年6月份,中邮物流对外招标食材供应方,但桂林某公司负责人对招标信息毫不知情,当然也无缘中标中邮物流的食材供应方。
按照中邮物流人员要求,桂林某公司和中邮物流的中标供应方广西儒果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儒果公司)签订了《生鲜食材供货合同》。广西儒果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单浩。
但中邮物流转款到广西儒果公司账户上时,儒果公司并没有如约将货款转给桂林某公司,而是经常拖延甚至截留,这导致桂林某公司垫付了巨额货款,公司负责人为了确保部队的食材供应正常进行,不得不到处借钱垫资。
由于广西儒果公司截留货款,下游食材供应商户拿不到货款,因此经常引发食材供应商户到中邮物流配送中心堵门事件。
今年5月1日上午,桂林某公司停止上述项目运营。中国邮政广东省电商分公司副总经理闵晓玲当日联系桂林某公司核实情况,该公司希望她能协调督促广西儒果公司及时转款,不要挪用资金。但闵晓玲表示,这是桂林某公司和儒果公司之间的事情,和中邮物流公司无关。
当桂林某公司负责人表示桂林某公司是“代表邮政公司在运营项目”时,闵晓玲回应称:“你这是扯淡的话。你收到邮政给你过款了吗,邮政只给签合同的供应商付款,请问你跟邮政有什么关系啊”。
据统计,以中邮物流与部队的对账单、每日送货单为准,截止到今年3月31日,桂林某公司共向部队提供价值约1800多万元的货物。
但中邮物流仅通过广西儒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海南大旸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广西帆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沃邦供应链有限公司等四家供应商,向桂林某公司转入货款900多万元,剩余800多万元货款至今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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