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司法工作的核心要义之一。然而,北京东方基业国际商贸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基业公司”)在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却遭遇了严重超期审理、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失当等一系列司法乱象!作为一家北京民营企业,东方基业公司在一审中遭遇不公裁判,案件久拖不决,合法权益持续受损,为民营企业异地司法维权敲响了警钟!
一、案件缘起:项目股权转让,合同义务约定明晰
东方基业公司与吴英、李建平因项目股权转让产生纠纷,案件经发回重审后,由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根据双方签订的《玄武岩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股权转让费用共计5000万元,转让款分四笔支付,每笔付款均对应一项并列的主给付义务,包括股权出让、协助办理采矿证延期与扩大开采规模审批、协调解除与第三方的合同并清退矿区、办理土地租赁事宜等。四项义务同等重要。共同构成合同核心条款,在吴英先行完成对应义务,东方基业公司才需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上述吴英等原股东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明确约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条款中,既是约定的付款条件,同时也约定的付期限。只有乙方完全履行了上述合同义务后,目标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正式投产18个月后,东方基业公司向吴英等原股东支付相对应的股权转让款的条件才达成。东方基业公司据此享有法律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东方基业公司发现吴英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遂拒绝支付对应款项,并多次催告吴英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无果!东方基业拒绝支付支付相应款项的行为,既符合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也是我国法律赋予的权利。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吴英竟向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方基业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一场围绕合同履行、抗辩权利的司法纠纷就此展开。
二、一审司法乱象丛生,多项行为违反司法准则
(一)超期审理,漠视法定审限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依法应于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延期需履行严格审批手续。该案2024年立案,2025年5月14日首次开庭后即陷入停滞,至2026年仍未审结,远超法定期限。相关承办人员未出具中止、延期审理相关文书,也未说明超期理由,案件长期悬而未决,严重影响东方基业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剥夺企业诉讼权利
一审法院依职权调取裁判文书作为定案依据,该调取行为不符合《民诉法解释》规定的职权调取情形。且该证据未在法庭出示、未经东方基业公司质证,依法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法院此举严重剥夺了该公司质证、辩论权利。
(三)事实认定错误,混淆合同义务边界
一审判决无视案涉协议约定,将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付款条件、四项并列的乙方主给付义务,人为拆分为主债务与附随义务。不当免除了吴英的合同义务。判决遗漏庭审笔录、履约告知函、录音等关键证据!回避吴英未履约的违约事实!还竟将公东方基业司配合完成的采矿证延期、扩产审批等工作归属给吴英,事实认定严重不符!
(四)适用法律错误,无视合法先履行抗辩权
东方基业公司依据《民法典》第52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一审法院(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却错误援引法条,以未履行非主要债务为由否定该合法抗辩权,违背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裁判适用法律不当。
三、企业依法维权:上诉投诉均受阻,合法权益难保障
面对一审中的违规审理行为,东方基业公司坚持依法维权。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错误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吴英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同时,东方基业公司要求法院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审结案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但截至目前,公司的上诉与投诉均未得到合理回应。案件仍处于停滞状态,企业损失持续扩大中。
四、危害深重:损害民企权益,践踏司法公正
相关办案人员法官由某伟等人在本案中的一系列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东方基业公司的合法财产权益,导致企业经营受阻、商誉受损,更严重践踏了司法公正的底线,破坏了基层司法公信力。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地方保护主义、超期审理、程序违法等行为,直接违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也与国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相悖。长此以往,将严重打击民营企业异地投资、经营的信心,阻碍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五、核心诉求:捍卫合法权益,重塑司法公正
目前,东方基业公司的核心诉求清晰且合法:一是请求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错误民事判决,改判驳回吴英的全部诉讼请求;二是请求相关部门彻查相关办案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请求整治地方司法保护主义,规范基层法院审理程序,保障异地民营企业的平等诉讼权利;四是督促法院尽快审结案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维护司法权威与营商环境。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司法公正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我们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监督部门介入核查,纠正一审法院的违法裁判行为,严惩违纪违法办案人员由某伟等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切实维护北京东方基业国际商贸中心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让司法公正真正惠及每一家民营企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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