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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逝者列为被告这种低级到令人发指的错误,恰恰撕开了这起巨案的一道巨大裂缝——它以最黑色幽默、最无可辩驳的方式向公众证明了,原审法院在审理这起惊天大案时,对基本事实的查明,已经流于形式到了何等不堪入目的地步。

撰文 | 杨雄

出品 | 有戏Review

试想一下,你带着整个团队的期冀,花了足足一千五百多万全款买下了一个地级市的加油站。正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突然有一天,法院的一纸执行文书贴在了你公司的大门上:

你名下的这家公司,是一笔2.7亿元巨额银行贷款的连带担保人,现在这笔天价贷款爆雷了,你要跟着一起砸锅卖铁来还钱。

你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立刻跑去公安局报案,结果足以将诈骗者送进监狱的铁证材料,在警局里连续两次“离奇失踪”;你走投无路去法院申诉,却惊悚地发现这起案子的连带被告里,竟然还有一位已经去世了五年多的大爷。

这是2026年实打实发生在重庆市荣昌区的一场“硬核”魔幻现实主义大戏。

几位满怀诚意的福建客商,怀揣真金白银来到重庆荣昌投资,从当地昔日的“燃气小龙头”峻岭能源老板周俊手里,干净利落地买下了子公司峻岭益民及所属加油站。

然而,就在合同签完、资金交付,还没来得及走完工商过户程序的空档期,卖家周俊反手就将已经卖掉的加油站作为抵押担保,从重庆三峡银行套出了2.7亿元贷款。

东窗事发后,昔日的新三板企业沦为老赖,银行面临数以亿计的血亏,外地客商莫名其妙成了背锅侠。

纵观整个链条,从金融机构的“三查”形同虚设,到警方受案的“黑洞状态”,再到司法审判的“阴阳跨界”,每一个环节都精准地踩在了大众常识和法治底线的脸上,发出一连串令人牙酸的脆响。

(关联报道详见网易号“法治边角料”)

1、三峡银行的“空气尽调”:2.7亿盲批到底有多丝滑?

在普通老百姓的朴素认知里,你要去银行办个五万块钱的消费贷,信贷员能把你祖宗三代查个底儿掉,不仅要反复核实资金用途,还要上门拍照,防诈骗的提示音,恨不得能在你耳边环绕立体声播放三天。

但到了重庆三峡银行这里,2.7亿元的巨额企业贷款,批得比你在街头买一碗重庆小面还要丝滑流畅。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巴南监管分局出具的文书查实,三峡银行在开展这笔贷款时,存在一系列“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不到位的问题。这哪里是不到位,这简直是“双目失明式”的放贷奇观。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而在这起令人咋舌的案件中,作为把关人的银行工作人员,竟然连去现场看一眼的功夫都省了。

核心资产已经签署了转让协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已经易手,连用印的公章和法人的签字,都是处于“过渡期”的越权操作。

事实上,只要银行的客户经理肯花五分钟时间,去那个名叫“石河”的加油站加个油、顺嘴跟员工打听一句,或者哪怕去工商系统里扫一眼正在变更的股东状态,这场空手套白狼的闹剧就根本演不下去。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笔贷款的核心抵押物,竟然包含了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燃气特许经营权质押”。拿明文规定不可抵押的行政许可来做担保,银行的法务、风控乃至审批高层,当时是集体处于休眠状态,还是被某种不可言说的神秘力量蒙蔽了双眼?

这可是足足2.7个亿,说到底都是千千万万储户的血汗钱。在长达六年的贷后管理中,银行对担保人股权变动毫无察觉,直到贷款逾期、雷声震天才如梦初醒。

这种“只要你敢签字,我就敢闭眼放款”的草台班子作风,不禁让人深思:这到底是风控体系的自然全线崩溃,还是有某种见不得光的“利益默契”在暗中推波助澜?

如今,巨额窟窿已经捅下,监管部门轻飘飘一句“采取相应监管措施”,这板子打下去,未免太像春风拂面了。

2、荣昌警局的“百慕大”:物理蒸发的案卷与永远等不到的立案

如果说银行的“盲批”让人痛心疾首,那么荣昌区公安局的操作,则堪称当代行政魔术界的巅峰,硬生生把一个严肃的报案大厅变成了吞噬一切的“百慕大三角”。

无辜的福建客商,突然发现自己成了2.7亿的担保人,面临倾家荡产的绝境,第一时间拿起了法律武器。卖家周俊刻意隐瞒担保事实,一鱼两吃,涉嫌典型的合同诈骗,整个事件事实脉络清晰,转账凭证、合同文本等证据链条完整无缺。

2024年9月,受害公司带着《转让协议》《借款合同》等一摞铁证去荣昌区公安局报案,满心以为能等来正义的降临。

然而,五个月后,当他们焦急地去询问案件进展时,得到的答复犹如晴天霹雳:举报资料找不到了,丢失了。

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一个到处是高清无死角监控、办公高度数字化、流程要求极其严密的公安机关里,厚厚一叠能够定罪的报案材料,居然能凭空“走丢”。

本着相信科学和体制的原则,受害公司在2025年2月强忍怒火,再次提交了全套证据。然而,奇迹再次发生:仅仅一个月后,第二次提交的资料,又一次奇迹般地消失了。

两次报案,两次核心资料离奇失踪,至今既不立案侦查,也傲慢地不肯出具一张合法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这究竟是警局的档案柜自带智能“粉碎机”功能,还是当地的地心引力专门针对外地客商的举报材料?这背后到底是在掩护谁的撤退?

国家三令五申要“优化营商环境”,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一条厚重而隐形的护城河,死死地挡在了受害者和法治之间。

案卷的“物理蒸发”,本质上是执法权力的“主观遁形”。当一个地方的执法机关,连几张纸都“管不住”的时候,那些怀揣热忱的外地客商,还能指望他们管得住什么魑魅魍魉?

3、阎王点卯与云端审判:令人敬畏的“跨界司法”

这出大戏的最后一幕,落在了本该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审判环节。然而,法院展现出的“创新”精神,更是把这出魔幻大戏,推向了令人脊背发凉的高潮。

当三峡银行为了填补亏空,将一众担保人告上法庭时,成渝金融法院和重庆高院,则展现出了惊人的“高效率”。一审、二审行云流水,纷纷判决峻岭益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荒谬至极的是,作为核心当事人、最大受害者的福建客商,自始至终连一张开庭传票都没有收到。他们直接被“缺席审判”,连一句当庭对质、自我辩护的机会都被剥夺,就被庄严的法槌按着头,背上了几辈人都还不清的巨债。

如果说剥夺辩护权是不拘小节,那么比“云端审判”更惊悚的,是法庭对被告身份的“阴阳跨界”式认定。在这起2025年才立案的诉讼中,连带被告之一的周某元(周俊之父),其实早在2020年1月就已经驾鹤西去。

哪怕是一个刚过司法考试门槛的实习生都知道的《民事诉讼法》常识: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根本不能作为诉讼当事人。

然而,在这起标的高达数亿元、理应受到极其严苛审查的案件中,两级法院的精英法官、原告三峡银行那必定不菲的豪华律师团,竟然没有一个人去核实一下被告是否还在人世。法院庄严的判决书上,赫然列着一位去世五年之久的逝者,并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简直就是法庭版的阎王点卯。

连已经入土为安的人都不放过,都要从阴曹地府拉回来当垫背的,这种粗糙至极的司法程序,何来半点法律的威严、审慎与公正?

将逝者列为被告这种低级到令人发指的错误,恰恰撕开了这起巨案的一道巨大裂缝——它以最黑色幽默、最无可辩驳的方式向公众证明了,原审法院在审理这起惊天大案时,对基本事实的查明已经流于形式到了何等不堪入目的地步。

4、谁来为这出荒诞剧的剧毒后果买单?

回顾这起“2.7亿巨额血亏案”,每一个切面都透着一股令人窒息的荒诞感与无力感。

始作俑者周俊,用一套简单粗暴的空手套白狼把戏,坑了外地客商的真金白银,套了银行的巨款,如今公司退市、沦为老赖,自己被限制高消费,却留下了一地烂摊子。

三峡银行,拿着国家赋予的信用和老百姓的存款,闭着眼睛疯狂撒币,毫无风控底线,用实际行动向大众诠释了什么叫“崽卖爷田心不疼”。

地方公安,用连续两次“弄丢材料”的神级操作,把不作为演出了悬疑大片的质感。

而本该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的法院,却用一场漏掉主角、捎上死人的判决,给受害者本就血淋淋的伤口又狠狠撒上了一把工业盐。

在这场资本围猎与权力失职的狂欢中,受害的仅仅是那几个稀里糊涂背上巨债、欲哭无泪的福建客商吗?绝不仅于此。真正被重创的,是重庆当地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法治环境和营商信誉;真正被透支的,是公众对金融监管体系和司法公正的信任底线。

优化营商环境,从来不是挂在嘴边喊喊的漂亮口号,也不是招商引资大会上光鲜亮丽的PPT,它是体现在每一个报警的回执里,每一份严谨的判决中,每一笔贷款的风控底线上。

当合法合规的投资者成了任人宰割的肥羊,当违规放贷的金融机构和恶意诈骗的老赖,能够在某种不可言说的默契中轻易过关,这损失的难道仅仅是那2.7亿的账面坏账吗?当然不是,这是在掘地方经济长远发展的祖坟。

目前,绝境中的峻岭益民已经提起了再审申请。我们强烈期待更高层级的司法和监察力量能够以雷霆之势介入,穿透这层层叠叠的迷雾。

如果连“死人当被告当老赖”和“案卷双重物理蒸发”这样的惊天丑闻都能在此刻不了了之,那试问以后,还有哪个外地客商,敢带着对未来的期许和真金白银,踏上这片神奇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