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阜阳新闻综合频道)

阜阳市第十五中学教育集团

2026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我校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根据《颍州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我校2026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流程

7月6日—14日,对学区内房产、户籍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学区内“两个一致”)报名登记、审核录取。

7月15日—22日,对学区内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报名登记,并对网上报名需复核的进行线下审核(凡接到复审短信通知的家长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到校审核。

7月23日—31日,对政策优待人员子女等特殊情况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审核录取。

三、政策解读

农村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证或户口簿等。城区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也称“房产证”,下同)或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发票等有效凭据。其中,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含公租房),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公寓房、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与他人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

1.城区房产、户籍地址一致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房产、户籍地址一致的学区学校入学。

2.城区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

因特殊情况造成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地址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入学学区。

(1)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拆迁户须提供拆迁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拆迁后重新购房(含货币化安置)的以新购房产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含货币化安置)或未安置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原则上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2)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凭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发票等有效凭据,经调查核实后,在房产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3)其他特殊情况。其他特殊情况造成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其入学。

3.自建房居民子女

可依据自建房地址确定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区。自建房须提供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权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户口簿及镇(街道)证明材料,且经学校调查核实、公示。

4.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1)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1〕27号)、《阜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阜政〔2022〕6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公派出国人员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阜应急〔202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5)其他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积极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留守儿童

区教育局会同区民政等部门,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我区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2)残疾儿童少年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协调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区教育局会同区卫健委、民政局、残联及有关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进行评估,并建立评估档案,做到一个不漏。

(3)困境儿童

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四、注意事项

1.今年我校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均在网上报名、审核和录取,请家长按照时间节点上传。

2.请家长上传资料、填写信息时要认真检查确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准确无误,以免因疏漏造成沟通不畅、审核不通过等情形。

3.家长上传信息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手机短信或报名系统平台消息。若较长时间(一般三日以上)无反馈,可查看系统短信是否被手机设置拦截或打学校招生电话咨询。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170180。

4.学生及家长提交的各项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

5.鉴于我校学位紧张,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学校郑重提醒随迁子女慎重选报我校。

6.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公告。

阜阳市第十五中学

2026年7月5日

四个校区学区范围及招生咨询电话

阜阳市第十五中学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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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范围:东至东城墙路向东接临泉路向南接颍州中路,南至西湖大道,西至阜南路向东接清河西路向北接蓝天商业街向西接临泉路向北接西城墙路,北至颍河西路。

招生咨询电话:0558-2170180

阜阳市第十五中学复兴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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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范围:东至京九路街道辖区,南至京九路街道辖区,西至复兴大道(复兴大道以南京九路街道辖区)接朝阳大道,北至新安路。

招生咨询电话:0558-2709895

阜阳市第十五中学行知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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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范围:东至阜南路,南至润河路,西至七渔河向北接霞光大道,北至卜子东路。

招生咨询电话:0558-2178336

阜阳市第十五中学开发区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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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范围: 三十里铺镇辖区(含江山城、东方明珠、新城华府、幸福里北郡、幸福里东郡、紫峰公馆、啤酒小镇、新安府、文鼎苑、翰林苑一期、翰林苑二期、翰林苑三期、润源阳光城、金科集美阳光等小区)。

招生咨询电话:0558-2170556

附:家长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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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鹏

校对:詹大梅

审核:曹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