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8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深化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街区控规管理改革实施意见》(京规自发〔2026〕204号),旨在适应城市发展转向存量提质增效阶段的新要求,加快健全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街区控规编管体系与运行机制。
该实施意见明确,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城镇地区详细规划包括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块层面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两个层级。街区层面以规划街区为基本单元按需编制街区控规,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项目标指标和底线约束要求精准传导落实到各规划街区,作为编制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规划依据。地块层面按需编制不同类型不同深度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动态适配实际建设需求,确定具体地块指标,作为规划审批许可的依据。
各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按需编制街区控规。以存量为主的规划街区,鼓励采用既有控规成果评估套合、打包连片编制等方式,精简编制内容、缩减编制周期、降低编制成本,提高街区控规编制覆盖率。其中不涉及新增建筑规模的存量更新街区,可在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阶段再行开展环境、水、交通、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估工作,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实施意见提出,各区要统筹好空间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环境保护、文脉传承、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做好时序安排。街区控规经市政府批准后,各区可结合属地发展实际,通过编制不同深度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确定具体项目地块指标和实施计划安排。符合已批准街区控规的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城中村改造方案等,达到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的,经依法批准后可作为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的特定类型,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一张图”,作为规划许可和项目实施的依据。
在资源统筹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以规划街区为基本单元,全面梳理和核实资源资产底数,常态化开展街区体检评估,形成可量化、可落地的“问题清单”;系统梳理闲置场地、低效楼宇、街角空间、桥下空间、屋顶空间、地下空间、墙面空间、滨水空间等可利用、可盘活的空间资源和建筑资源,建立分类施策的“资源清单”,以存量资源破解存量问题。
同时,依托“社区议事厅”等多元协商治理平台,广泛推动居民、社区、经营主体及属地单位等多方参与,全面梳理民生诉求及新消费、新业态、新场景等实际需求,形成“需求清单”;立足区域功能定位,描绘街区整体图景,形成“愿景清单”;聚焦街区整体空间结构调整、功能布局优化等,形成“策略清单”;围绕规划落地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政策清单”。
实施意见还强调推动任务统筹和项目精准策划,建立“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推进机制,将规划整体目标分解为具体任务,明确实施主体、建设时序及资金来源,形成“任务清单”;将任务转化为具体的建设项目,动态纳入各区城市更新行动、年度投资计划,持续滚动生成“项目清单”。
在提升城市动力活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聚焦轨道微中心、滨水空间等城市重点地区,集中力量打造活力地标,通过集聚建设指标,以点带面激发区域发展动能。持续优化空间布局与功能业态,深化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推动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利用,促进轨道交通站点、重点功能区、重点商圈地下互联互通。着力推动老旧街区厂区、低效产业园区、低效楼宇等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提高城市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系统构建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完整社区空间体系,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均衡匹配居住、就业、商业、服务功能。聚焦“一老一小”重点民生领域,统筹利用存量闲置用地与腾退空间,因地制宜推进适老化、适儿化设施改造提升,健全社区便民商业体系。同时,加强特色风貌塑造和公共空间营造,提升城市网络联通和系统支撑能力,加强文化认同与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城市精细管理和智慧治理升级。
在实施保障上,要求各区建立规划实施统筹平台,以一个或若干个规划街区为实施范围,统筹谋划规划实施任务和项目分工;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街区控规实施中涉及的政府投资设施建设改造任务,统一纳入本部门年度实施任务和投资计划。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详细规划统一数据平台,对各区规划指标落实和空间资源利用等情况开展即时监测、及时预警、科学评估。有效发挥责任规划师、建筑师、估价师、园艺师以及艺术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法律咨询师等“多师”联动机制作用,为存量街区更新改造提供全流程专业技术支撑;通过统筹整合政府部门投入带动街区价值整体提升,激活多元市场主体内生动能,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整体街区或单个项目的更新改造提升和常态化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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