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寮步、麻涌、横沥

东莞一批安居房上新啦

快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

面向全市配售

南城推出19套市属配建安居房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配售的共有产权住房为南城街道万科翡翠花园,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1号,供应19套现房,以毛坯房交付。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推售现房为剔除第一阶段定向配售已选定房源和公开配售阶段已选定房源后剩余房源,最终以实际选房显示房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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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价格和共有产权份额比例

(一)产权份额比例

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代持机构产权份额比例为40%。其中,代持产权份额由东莞轨道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代持管理。

(二)单套销售价格

项目房屋单套销售价格由政府指定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详见附件)。

三、申购对象及申购条件

(一)申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且申购前1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2.近期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申购条件涉及对婚姻、户籍、养老保险、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资格审核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三)已经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和个人,承购人及其配偶不再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市属人才住房租房补贴、人才购(租)房补贴等。

申购人可在2026年7月25日起登录网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dg.gov.cn/,点击“数字住建”统一门户图标进入,登录后进入“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业务,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若申购人需要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为避免因征信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进行工作,请申购人在网络申购前自行前往银行查询办理抵押贷款资格,若不符合抵押贷款资格请慎重考虑进行网络申购。

咨询电话:

0769-22210633(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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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推出174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东寮·溪江苑项目,位于东莞市寮步镇石河东路旁。本次供应房源共174套,其中2号楼168套现房、3号楼4套现房(3栋806,3栋902,3栋905,3栋906),1号楼2套现房(1栋1006、1栋1801),以精装房交付,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配售价格

该项目房屋销售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单套房源销售价格详见附件2(其中3栋902、3栋905、3栋906为样板房)。

三、申购条件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如有)。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年满25周岁。申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购房人和共同申请人(如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申购前1年内在本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二)购房人申购时在本市连续工作(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或住房公积金年限等情形认定,下同)6个月以上。

(三)购房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累计满1年;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且在本市工作累计满1年;

3.在本市工作累计满5年。

已享受房改政策的家庭不得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持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期间,将视同享受房改政策核定有关待遇。申请家庭承租政府主导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主导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应在房源交付后主动腾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发放(申领)住房租金补贴。

四、申购配售工作安排

网络申购(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17:30)

1.网络申购期内,申购人在微信搜索并登录“莞e住建”,点击“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进行登记,轮候登记顺序将作为轮候顺序及选房顺序。

在前期选房活动中,提交个人情况声明未到现场参加选房,或轮到时已无房源可选的人员,原轮候登记顺序有效,不需要重复登记。在前期选房活动中,在选房现场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未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的人员,原轮候登记顺序无效,如需再次申购须重新进行轮候登记。

2.完成轮候登记后,申购人可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zjj.dg.gov.cn/,点击“数字住建统一门户”进入,完成“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点击“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图标。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同步到东寮·溪江苑销售中心提供纸质材料,网络申购期于2026年8月4日17:30停止受理。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将视为无效申请,不能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若申购人需要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为避免因征信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申购工作,请申购人在网络申购前自行前往银行查询办理抵押贷款资格,若不符合抵押贷款资格请慎重考虑进行网络申购。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69-23889222(营销中心),咨询时间:9: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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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镇58套人才房开放申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配售房源包括1个优质住宅项目(万科江岸花园镇属配建安居房),位于麻涌镇,共计58套,均为镇属单位持有的配建住宅物业,按存量商品房交易方式进行销售。具体项目、户型、面积等房源信息详见附件。

二、销售价格及活动优惠

本次配售房源销售价格由持有单位基于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依程序确定。申请人按销售价格享受8折购房优惠。

三、申请条件(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一)高层次人才配售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优惠购房政策,且未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同时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根据《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东人社规〔2025〕4号),经分类评价程序确认的我市人才,包括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

2.经认定评定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且在服务管理期限内的特色人才,包括特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

3.经确认符合《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4号)的配套服务对象,包括A类、B类、C类人才。

4.经确认符合《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中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学历或学位、博士学历或学位、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人才。

(二)基础型人才配售条件。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

2.申请人申购时在本市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情形认定);

3.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未成年子女(如有)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不动产信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询结果为准)。

四、申购方式

申购人可在2026年7月20日-2026年8月19日登录网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dg.gov.cn/,点击“数字住建”统一门户图标进入,登录后进入“人才房申购”业务,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若申购人需要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为避免因征信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申购工作,请申购人在网络申购前自行前往银行查询办理抵押贷款资格,若不符合抵押贷款资格请慎重考虑进行网络申购。

咨询电话

胡先生0769-88283338、李小姐0769-88231339。(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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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237套人才安居房

开放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配售房源包括1个优质住宅项目(雍景湾花园),位于横沥镇东环路417号,共计237套,均为镇属单位持有的配建住宅物业,按存量商品房交易方式进行销售。具体项目、户型、面积等房源信息详见附件。

二、销售价格及活动优惠

本次配售房源销售价格由持有单位基于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依程序确定。申请人按销售价格享受8折购房优惠

三、申请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配售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优惠购房政策,且未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同时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根据《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东人社规〔2025〕4号),经分类评价程序确认的我市人才,包括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

2.经认定评定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且在服务管理期限内的特色人才,包括特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

3.经确认符合《东莞市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4号)的配套服务对象,包括A类、B类、C类人才。

4.经确认符合《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中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学历或学位、博士学历或学位、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人才。

(二)基础型人才配售条件。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

2.申请人申购时在本市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情形认定);

3.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未成年子女(如有)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不动产信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询结果为准)。

四、申购流程

申购人可在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26日登录网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dg.gov.cn/,点击“数字住建”统一门户图标进入,登录后进入“人才房申购”业务,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若申购人需要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为避免因征信条件不符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申购工作,请申购人在网络申购前自行前往银行查询办理抵押贷款资格,若不符合抵押贷款资格请慎重考虑进行网络申购。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陈小姐0769-83373998、刘先生0769-8371763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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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莞发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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