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算出来要赔几百万,可主家是低保户,农村唯一住房还不能拍卖。就算受害者家属官司打赢,也可能拿不到足额赔偿。长宁这场升学宴,这个赔偿死局到底该怎么解?
8月18日,四川长宁县硐底镇新堡村,一户低保家庭为孩子举办升学宴,本是农家值得庆贺的喜事,却演变成一场刻骨铭心的悲剧。当日傍晚,二十桌宾客落座院坝等候开席,持续降雨让临时搭设的雨棚积蓄大量雨水,过重的拉力将楼顶砖砌女儿墙直接拉垮,墙体轰然坠落,造成5人死亡、17人受伤,部分伤者落下终身残疾,一场阖家期盼的喜事,转瞬化为数户家庭的无尽伤痛。
事件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这户人家家境贫寒,依靠打零工、务农维持生计,本无意大办宴席,在邻里劝说下才摆下升学宴,不少乡亲赴宴也是出于朴素的善意与祝福。为应对雨天,现场拉起简易雨棚,将绳索直接绑定楼顶无钢筋的砖砌女儿墙。这种矮墙只具备围挡防护功能,并不承受横向拉扯外力。大雨不断积聚在棚布之上,重量持续增加,最终扯垮墙体,砖石倾泻砸向毫无防备的宾客,惨剧就此发生。
舆论之中,很多人对主家充满同情:一户低保贫困户,并无害人的主观恶意,只是遵从乡土习俗宴请乡邻,未曾想酿成大祸,事后自己也深陷崩溃,家中唯一住房受损,还要面对数百万的赔偿诉求。
情理上的同情值得理解,但同情不等于免责,法律层面主家作为宴席组织者与房屋产权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对参与活动人员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不因宴席免费、不收礼金而免除责任。
主家主动邀约大量乡邻来到自家院坝,就有义务排查场地隐患,评估临时搭建物的安全风险。女儿墙作为自家房屋的组成部分,主家熟悉房屋状况,应当知晓砖砌矮墙不适合用来固定雨棚绳索。
在降雨天气下,没有预判雨棚积水带来的巨大拉力,没有检查搭建方式是否安全,放任宾客处于危险环境之下,是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即便雨棚交由他人搭建,主家作为场地提供方与活动组织者,依然负有审核把关的义务,不能把全部风险推给搭建人员。劝办宴席的乡邻只属于人情层面,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责任的核心依旧落在办宴主家身上。
残酷的现实矛盾就此显现。法律上,死伤者家属的索赔诉求具备充分依据,法院大概率会判决主家承担巨额赔偿。
但主家是低保户,几乎没有可供执行的存款资产,农村宅基地上的唯一住房,出于保障基本生存权,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能拍卖抵债。这就形成令人唏嘘的两难局面:受害家庭手握胜诉判决,却很难拿到足额赔偿;主家没有主观作恶,却背负几百万元终身债务,一家人的人生就此被彻底改写。
债务并不会因为无力偿还直接消失,未来只要主家产生务工收入、获得财产,受害家属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但漫长的追索,难以抚平逝去生命与身体伤残带来的伤痛。
当然,案件并非将全部责任压在主家一人身上。如果雨棚搭建者存在施工过错,未提示墙体风险、采用错误固定方式,搭建方也需要按过错比例分摊赔偿责任,这也是减轻赔偿困局的重要路径。司法救助、民政帮扶可以解决受害家庭的燃眉之急,但这属于人道主义兜底,不能替代法定的侵权赔偿义务。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我认为这种事,要想得到赔偿很难,因为、它和任何一种理赔机制都不沾边,除非国家出手,兜一部分,政府出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多管齐下,才能解决。
有网友建议,国家应该立法。不准公民大办乔迁,升学和满十等宴席。只准办红白喜事。办酒席是劳命伤财。这个悲剧是个例子。
有网友认为,我认为农村升学宴就不该办!现在农村人孩子考上大学,根本不值得庆贺!大学毕业大部分人找不到工作!本家本身就是贫困户,等孩子读完大学,家庭已更加贫困,绝对欠不笔读书债务!
- 这场悲剧,不只是一户人家的不幸,更是乡土民间家宴风险的缩影。农村红白喜事,大多依靠临时搭棚,缺少安全评估,没有风险保险,普通农户根本无力承担群死群伤后的巨额赔偿。
法律可以分清是非、划定责任,却无法凭空创造出债务人并不具备的财产。一边是破碎的受害家庭,一边被一场喜事摧毁的贫苦农户,没有真正的赢家。
悲剧留给社会的警示清晰而沉重:乡土人情习俗值得尊重,但热闹宴席背后,安全永远不能交付给侥幸心理。普通民众也需要意识到,请客办酒并非简单人情往来,邀约他人聚集,就意味着要扛起一份沉甸甸的安全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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