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殡葬服务组织及个人备案管理的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治丧,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对全县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殡葬服务机构外,在我县从事以下殡葬相关服务的组织及个人,均须纳入备案管理:
1.殡葬服务代理、治丧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
2.殡葬用品代购、生产、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
3.其他民间殡葬相关服务活动。
二、备案时限
1.现有符合条件的殡葬服务组织及个人,应当在2026年11月30日前主动申请备案。
2.新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及个人,应当在从业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备案。
3.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机关申请变更备案。终止服务的,应在终止服务之日后30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一)殡葬服务组织主体。《响水县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社会团体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服务项目清单及明码标价材料(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定价方式)。
(二)殡葬服务个人。《响水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则提供,并加盖公章);服务项目清单及明码标价材料(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定价方式)。
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直接前往办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请各相关机构及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我县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响水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响水县双园路33号)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87061613
附件:1.响水县殡葬服务主体备案登记表.doc
2.响水县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docx
3.响水县殡葬相关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备案表.docx
响水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22日
此文标题来源:嘎门口小编(转此标题请备注)
文章来源:响水安达公交 响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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