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医学会再次成为众矢之的。审计署6月公布的对中华医学会的审计报告中指出,该学会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曾引起社会关注。然而,3个多月过去,同期被点名的不少单位都分别采取了多项整改措施,可中华医学会却一直显得有点静悄悄,没有任何整改信息。留下一连串疑问待解:巨额赞助费到底去哪儿了?医学会有无在药企与医院医生间充当“掮客”?面对其沉默,社会舆论频频发炮。

你觉得:中华医学会收取的8.2亿赞助费,有猫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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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审计署:中华医学会两年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 亿》

6月24日,国家审计署通报了“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指出中华医学会在2012年至2013年召开的160个学术会议中,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以20万元至100万元价格公开标注不同等级的赞助商资格,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资格考试复训费1965.04万元,将618个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收入1.14亿元存放账外。

最新进展:招商手册“ 悄然消失” ,赞助费用无可奉告

面对媒体的质疑,中华医学会曾有负责人表示,已经把相关的整改措施上交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而今天记者再次致电中华医学会时,相关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工作人员:负责的那位同事今天正好不在,你只能等他回来之后才能咨询。

记者:那什么时候回来呢?

工作人员:先等下礼拜吧。

记者:到底有没有采取整改措施,这个你们应该知道吧?

工作人员:不知道。

中华医学会官网上,一份“中华医学会2014年学术会议计划”赫然在目,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以及培训班等,共计350多个。

过去,中华医学会不少会议网站上都有招商手册,一般将合作伙伴按费用分为白金、金、银、铜四个级别,合作费用高低不等,在有的招商手册中,扶梯、天井、餐厅、会议本和笔、会议用包都可以接受广告赞助。不过,中华医学会近两个月新发布的会议通知中,不少会议网站上的招商手册都“悄然消失”。

目前再开学术会议,中华医学会还会再收取企业赞助费吗?学会的学术会务部做出答复。

学术会务部:这个我无可奉告。

审计署曾在审计报告中提到,对在审计中发现的卫生计生委主管的社会组织接受医药企业赞助、开展相关活动等问题,审计署已要求卫生计生委研究改进,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两个月内上交整改措施报告。现在距离这份报告发布已经超过三个月,但截至记者发稿,对于整改报告是否已经如期上交、将采取哪些整改措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并没有给出正式答复。

公众表情

表情一:愤怒——为什么利用特殊身份,大发其财?

为什么国家花大力气规范医疗行业的种种弊端,而中华医学会却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在“药厂”和“医生”之间大发其财?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中华医学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而时至今日,在媒体多次追问之下,并无公开的迹象。同样,根据《条例》中华医学会从事盈利性活动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应处理相关责任人或者吊销登记证书并没收违法经营所得,并处以违法收入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面对国家审计署查实、通报的违规行为已有3个月之久,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中华医学会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1915年成立的中华医学会利用自己的组织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却借学术会议收取巨额赞助费等。这样的事情发生,其损害的已经不仅是社会公众对中华医学会的信任,而是加剧了整个社会对医疗行业的“不信任”。

表情二:平静——“ 两年拿到8.2 亿元赞助费不算多!”

“两年开160个学术会议太正常了!中华医学会下面有80多个专科分会,一个分会一年开一次会,两年都不止160次了!”卫生计生委主管的某一社会组织秘书长告诉记者,国家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约束。

据中华医学会官方网站信息,成立于1915年的中华医学会是中国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学会现有83个专科分会,50万名会员,下设部门16个。

“中华医学会两年拿到8.2亿元赞助费真心不算多!”一家外资药企市场部经理说,“像咱国内某心血管内科牛人组织的学术交流会,人家凭借个人影响力,一次就能拉来赞助两个亿!”

“如果是几百人那种规模的学术会议,冠名赞助费大概一两百万。除了冠名赞助,还有钻石级赞助商、金牌级赞助商和普通赞助商等等。如果是钻石级的,主办方会把你的企业LOGO打在背景板上,金牌级的可能就是在会场上给你一些展台展位,或者允许你邀请一两位嘉宾参会发言。”企业赞助学术会议的形式多种多样,“最便宜的就是让你在会场放个花篮、气球,上面写几句口号或祝福,就这样也得交个一两万块钱。”

评论观点:晒账本,方可消除“借会聚财”嫌疑

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分析指出,如果依据学会与药企达成的合法协议,药企赞助的会议需制作专家通讯录进行内部交流,药企的赞助费部分体现在通讯录制作支出上,则无可厚非。若把含个人信息的通讯录作为商品进行交易,轻者可能是民事赔偿,严重的则涉嫌触犯刑法。

国际通行的是财政不支持学术活动,因此从现阶段看,想要进行学术交流,离不开企业赞助。然而如果学术会议异化为药企“展台”、公司“广告”载体,个中哪些环节违规、哪些合理,就很难厘清。而且,作为一个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中华医学会利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获取医药企业赞助的做法,被称为“灰色生意经”,受到广泛质疑。

“一些医药企业通过送钱的方式影响医学会,医学会利用准公共机构的权力影响医院和医生,建立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巨额费用不仅加重了公司负担,也可能直接间接拉高药价。

即使目前尚无法律限制能不能接受赞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认为,在拿到赞助费时,不能损害公众利益,透明是最好的选择。“焦点并非是否可以收企业赞助费,而是如何收、如何用,能否经得起审计。”

专家认为,一方面明确标准,什么钱该收、能收多少;另一方面晒出账本,总共收了多少钱,用在了哪里。只有这样,方能消除“借会聚财”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