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贵港市摩托车科目考试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的相关工作规范、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我市现有摩托车考场需进行考试场地升级改造、优化考试项目。由此,我支队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贵港支队直属一、二、三、四大队摩托车理论考试、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暂停,具体恢复考试时间另行通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28日

图文:车管所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傅 瑜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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