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方便辖区内参保人员就医,自2026年1月4日起,四川结石病医院正式获得批准成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治疗定点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更加便捷、规范的慢特病诊疗服务。
本次我院获批的门诊慢特病治疗资格包括:
- 糖尿病伴有并发症
- 高血压2级及以上(高血压性心脏病)
符合上述病种诊断标准的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我院进行相关门诊治疗时,可按政策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
Part 1政策解读:这项利好对患者意味着什么?
根据成都市金牛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相关文件,我院已通过严格资质评估,符合门诊慢特病治疗准入条件。这不仅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院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的认可,更是带给广大患者的实实在在的“健康收益”:
01、报销更便捷
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在我院就诊,可直接联网结算,无需来回奔波跑腿报销(我院暂未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02、负担更减轻
在我院办理门特备案后,您在我院的相关门诊参照成都市二级医院标准执行,门诊慢特病待遇较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更高,长期用药和检查费用压力将明显降低。
门特起付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0元。
起付标准以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结算医疗费用时的治疗机构确定,如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更换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更换后的治疗机构重新计算。参保人员有效认定病种包含多个病种时,起付标准计算按最低标准的病种确定。
门特报销比例: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销90%。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支付比例为100%。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高档参保人员:报销8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低档参保人员报销75%。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数额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03、就医更放心
作为区域内专业特色医院,我们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全面落实医保协议约定,确保诊疗服务规范透明。
Part 2哪些患者可以受益?
- 成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经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为“糖尿病伴有并发症”或“高血压2级及以上(高血压性心脏病)”患者;
- 已按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的参保人员;
Part 3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
享受门特服务带来的健康收益之前,您需要完成以下三个步骤以获得门特认定:
01、参保人员向具备门特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城市三级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都可以;
02、申请时提供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书和相关检查报告,申请完成后由医院打印认定结论,本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
03、参保人员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认定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认定机构结算关系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通过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的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
温馨提示:如果有新增病种的,新增病种同样需要认定。
Part 4完成门特认定后如何就诊?
01、选择方便治疗的门特定点治疗机构进行治疗,如果同时患有多个疾病,都只能在一家医院办理门特。参保人员患精神类或传染类合并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可以同时选择一家专科性医疗机构和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机构。
02、每次在治疗机构直接刷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由个人负担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
Part 5在四川结石病医院完成门特登记建档可享受哪些服务?
01、糖尿病伴有并发症患者:专业内分泌科医生诊疗、并发症筛查监测、规范化用药指导、生活方式干预、健康教育;
02、高血压2级及以上患者:心血管专科诊疗、血压监测管理、药物调整优化、靶器官保护指导、并发症预防;
03、所有合规费用直接医保联网结算
糖尿病、高血压的患友们,您在我院不仅能得到专业、规范的慢病管理服务,更能享受便捷高效的医保报销待遇。让我们携手共进,用科学的管理和温暖的陪伴,共同守护您的健康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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