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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对该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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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中医医院官网(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信号新闻10月26日讯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中医医院因病历资料填写不规范,被毕节市卫生健康局依法查处。

“毕市卫医罚〔2026〕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院存在四项问题:抢救护理记录未使用统一格式模板,缺少抢救主持人、抢救时间、地点及参与抢救医务人员签字;仅提供抢救手写记录单,不能提供抢救结束后补记的详细医嘱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未使用统一格式模板,无记录者签名,讨论结果未记入门诊病历;心电图报告诊断医师未签名。上述行为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对该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毕节市中医医院法定代表人是杨天明,开办资金31073万元人民币,机构类型为事业单位。

公开信息显示,毕节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9年9月,位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