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证不得不花费很多时间和金钱在居住证和户籍地往返。

都说在中国办证难,但在众多折腾人的办证程序中,办理准生证的折腾程度依旧名列前茅。针对广为诟病的“准生证”难办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12月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难给孩子的合法出世找到保证

2012年10月1日,因一时不慎,珠海邹女士私家车里的财物在服务区被盗贼一洗而空。破财只是一方面,二胎宝宝的生育指标相关证 (又称“准生证”)也一并遗失才是即将临盆的邹女士面临的最大问题。

惨重的经济损失已经让夫妻俩心情郁闷了,比这更郁闷的是证件遗失。邹女士的肚子里是即将出世的第二个孩子,同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两人,为了老二的出世可没少花工夫,3月份邹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后,就一直奔波于各个部门,花了3个多月,一共盖了三十几个章,才算给孩子的合法出世找到了保证。

这张宝贵的生育指标证件也随财物一起被盗,让邹女士非常郁闷:孩子的预产期还有不到十天,她不知如何是好。重新办理已经不可能,未来补办也有很大的问题——邹女士夫妇的独生子女证没了,而当年发证的工厂早已倒闭,就连补也不知道找谁补去。

“妻子都怀孕两个月了,准生证还办不下来,怎么办啊!”2012年3月14日,一位市民反映了他最近遇到的难题。吴先生夫妻二人都是外地人,多年前到贵州省贵阳市工作后定居,期间居住多个地方,在办理准生证时,居委会要求其出示曾居住过的所有地方居委会的证明还有婚检等12项手续。

“没想到准生证这么难办。”面对难题,吴先生很无奈。吴先生于1998年到贵阳读书,随后将户口迁入贵阳,2002年学校毕业后又把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口。由于工作调动,他住过都匀市、贵阳市南厂路、马王庙等地。其妻状况与他类似,大学毕业后将户口由老家迁入贵阳,也属于单位集体户口,期间在东山、金阳等地居住过,两人结婚后,目前租住在二桥。

“工作人员说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婚检证明、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户口复印件、所有曾居住地点开具证明。”吴先生说道,自己和妻子住过的地方就有六个,再加上其他的证明,两人加起来就有二十余项。因无法取得所有曾居住点开具的证明,他和妻子到各自单位相关计生办公室开具了证明,并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了户籍证明,但工作人员告知其手续不齐全,无法办理准生证。为此他已经跑了多次,眼看证明迟迟无法办理,他十分担心孩子出生后无法上户口。

管理跟不上人口流动的步伐

生育后代,本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提供的应是服务。目前,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还是我国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随着社会流动趋势的加强,2亿多流动人口的庞大规模、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身份转变,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难题。

人口是流动的,但管理的步伐却没能跟上。“人户分离”之下,居住地并不掌握流动人口的生育状况,户籍地也无法跟踪流动人口情况,导致人们不得不在不同省市间来回奔波,加大了办理难度。然而,现实中一些办理人员不主动、不负责、不作为的作风,“打官腔、甩冷脸、踢皮球”的态度,“公文旅行”的低下效率,又增加了办理的复杂程度和失败可能。

再者,各地准生政策不统一,材料要求、手续流程五花八门,有时还相互“打架”,给办证人设置了一个又一个“行政梗阻”。中国的《宪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都没提到准生证的问题,而这两部法律下面能管到计生的法规主要就是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各省的条例中,有的清楚地写明在生育前要办理准生证(即生育服务证),甚至指出了该怎样办理(比如北京)。中国向来存在上有规定、下有“龟腚”的问题,也就是说在高级别的总体规定下面,具体的办事部门还会搞出自己的“土规定”,被老百姓戏称为“龟腚”,而且总规定越模糊,“土规定”越五花八门。

制度的障碍、人为的阻碍,让准生证成了不少人望而生畏的“折腾证”。类似现象在商贸投资、社会事业等领域也多多少少地存在,老百姓办事难、办证难的背后,凸显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等时代课题。

“微改革”解决百姓问题

古语云:“怨不在大,可畏惟人”。普通百姓生活中跟政府打交道的机会并不多,而生孩子注定是绝大多数公民一生的大事。在不多的与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留给公民一个好印象,不能在人生关键时刻,搞本位主义,把麻烦推给公民,把方便留给自己。“微改革”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有之意,也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压缩寻租空间,实现流动人口的均等化服务,何乐而不为?

针对广为诟病的“准生证”难办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12月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此外,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各地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要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户籍所在地在为群众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要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在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此外,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还要求,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同时,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让百姓少跑路就是最好的服务

□ 廖琨

准生证又名生育服务证,言下之意是为公民生孩子提供服务的。然而现实中,由于各地准生政策互不统一,材料要求、手续流程差之千里,使办证人遭遇不少“梗阻”,准生证也因此被网友吐槽为“折腾证”。

流动人口的加剧,既给城市发展和地方经济带来不少促进,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少压力。当办准生证成“遭罪活”,让流动夫妻动辄来回奔波,压缩办证程序,也就成了民众期许。而“流动夫妻可就地办理准生证”等新规,无疑是纾解之方,对接了民众诉求。它释放的“程序简化”“服务提效”信号,也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回归,有助于清除办理准生证的“地域壁垒”。

准生证办理上的“简政”,难免会伴着“办理者任务加重”的次生代价——改革纵深化,总会伴有“麻烦”的转接。办理准生证问题,强化好户籍属地办理服务是个问题,完善信息管理,方便异地办理也是个问题。这些问题的关键都在于服务态度的转变,这就亟需职能部门的角色归位,也吁求信息一体化的升级,宁肯多点击几次鼠标,让民众少几次跑路。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准生证办理上的删繁就简,也是向民本位的回归。指向结构优化、职能科学的准生证改革,投下“方便百姓”的石子,势必会激起“人民满意”的社会涟漪。而它带来的放权启示和便民向度,无疑具有一种“微言大义”的性质。

话中音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陆杰华:如果生育政策不调整,现在讨论废除“准生证”并不现实。但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服务型政府能够做到的,是调整现行“准生证”不合理的办理程序。这次,国家计生委出台的通知,主要意义就是为流动人口简化“准生证”的办理程序,对于服务型政府来说,应该为公民提供尽可能的服务,而不是层层设卡去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如果所有流动人口在生育时,都要回原籍办理“准生证”,势必造成社会成本、家庭成本的极大浪费。而且,目前国家的人口计生政策,并不是阻拦孩子生下来,而是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进行处罚。因此,“准生证”只能理解为一个生育服务证明,不应与孩子是否能够生下来,或孩子能否“上户口”挂钩。计生部门必须尽快转变职能,变管理、监督为人性化的服务,尽可能方便育龄夫妇办理生育服务证。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生育权是每个家庭、每对夫妇、每个公民可以自由自主决策的私事,却因强制性计生政策的存在人为变成了折腾证、麻烦证,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和为贵的和谐社会观相去甚远。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宏山:从国家计生委这样一个紧急下发的通知来看,它某种意义上反映了我们在计划生育服务中理念的一种转变,从过去的严格的管制转变到一种服务,尤其是它强调承诺。但另一方面,它的实际效果怎么样,确实有待观察。

媒体观察

繁复的程序关卡,已让人心生“蜀道难”之虑;而某些办理人员的不作为和“踢皮球”,又增加了办理的失败可能。尤其是在社会流动语境下,2亿多的流动人口规模、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趋势,增加着人口管理的复杂程度。“人户分离”下,管理滞后于人口流动步伐,将人口追踪成本转嫁给民众,也就衍生出深层次的掣肘。

——《人民日报》

表面上看是各地的“土政策”卡住了准生证,但在这背后体现的是公共服务管理步伐没有跟上人口流动的节奏,从而更凸显了放权给社会、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改革之必要性。

——《广州日报》

如果户籍管理系统,婚姻登记系统里面能够全面了解育龄夫妻的生育情况,那么异地办理准生证相对就会便利很多。当然,这些情况的改善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计生委在办理准生证的程序方面进行简化,在服务措施方面进行强化,固然是个值得称道的好事情。

——大江网

准生证办理早就应该走进信息时代了,夫妻可否生孩子这件事儿,不应该再让他们到陌生的各类政府部门去盖章证明,而应该上网轻松一查便可确知。

——《渤海早报》

推动改革,诚然不易,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羁绊,那么改革不妨从“微改革”开始,从群众怨声最大的小事做起,从准生证申领流程改革做起。计生部门应及时转换理念,化管理为服务。此外,我国婚姻登记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能否实现办证过程中婚姻状况的信息共享,不再折腾公民打证明?

——《东方早报》

(本文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荣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