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3月10日电(记者马勇)今春开学起,青海省西宁市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一年教育资助普惠政策,家庭困难学龄前儿童教育资助标准大幅提高。

来自西宁市教育局的信息显示,今春开学起,西宁市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龄前儿童学前教育扶困资助标准,并扩大扶困资助范围。具有西宁市户籍且3岁以上在园学龄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由原来示范性、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年960元,二类幼儿园每生每年840元,三类幼儿园每生每年720元,三类以下幼儿园每生每年600元,取消类别统一提升至每生每年1300元进行资助,最高提升幅度约117%。

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学前一年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意见》,今春开学起,西宁市对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及学前班)学前一年在园(校)儿童,按照城镇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农村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由政府提供保育教育费资助。目前,西宁市有2.6万多名学前一年儿童能享受此类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