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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伪时期(1931-1945)

1931 年“9.18”事变后,日寇侵占沈阳,公司被日伪商工银行接收,派日寇市川宗助为代理人。1937年9月,日寇大阪昭和商会取缔役松村茂三郎从中国股东手 中非法强夺汽水公司,并改名为“奉天八王寺酿造工业株式会社”。1939年在“长春建立八王寺酿造工业株式会社长春分工厂”。日伪期间,公司主要生产汽 水、清酒、酱油等产品。平均日产汽水600大箱(48瓶)、清酒日产80箱(13kg×24瓶)、酱油日产50桶(15kg装),产品大部分运回日本销售 并获利丰厚。1945年“8.15”光复后,由原副经理秦彝出面维持,改名为“兆大冯酿造厂”。

日据时期日寇松村茂三郎为强占“八王寺”签订的《假契约书》

日伪时期日寇签订的“八王寺”股权出资文件

日伪时期八王寺酿造工业株式会社的营业报告

百年民族品牌“八王寺”汽水历史简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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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统治时期(1945-1948年)

1945 年“八·一五”光复,汽水公司被国民党政府视为“敌伪产业”接收,由国民党沈阳市政府工业局派员驻厂接管,并驱逐所有员工。1946年3月,国民党沈阳市 政府将汽水公司转交国民党沈阳市党部经营。当时,虽然恢复了汽水生产,但是因经营不轨,偷工减料,使八王寺汽水信誉严重受挫。

“九 三”胜利后,原汽水公司股东们向国民党沈阳市政府申请发还曾被日寇强占之财产。1947年4月,“国民党东北敌伪事业资产统一接收委员会”通知股东代表金 哲忱等备提领回汽水公司产业,并于1947年11月23日在国民党沈阳市政府派员监督下,将汽水公司产业移交原股东。

1948年4月,公司改名为“奉天八王寺民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947年国民党东北敌伪事业资产统一接收委员会与原

“八王寺”股东签立的退款收据

“九·三”胜利后,原“八王寺”汽水公司股东联名《呈请书》

1948年“八王寺”制定的股东决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