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我一直不觉得自己老,直到通过网上联系到她,我发现我们已经十年没联系过了。当你有一个十年没见过面的旧情人,你还敢说自己没有年纪吗?

我们是大学同学,那时候我在吉他社,她在话剧社。我们相识是由于两个社团要在新年晚会联合做一个节目。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算不算是一见钟情,但是当时我们确实互相多看了两眼,感觉和对方能发生点什么。

一来二去,我们就在一起了。她挺漂亮的,我上大学那会儿也不差,上大学的时候会弹吉他和打篮球的男生总是很吃香。可能就是我们的条件那时候在大学校园里算都不赖,所以在一起以后谁也不愿意迁就谁。说实在的,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最后到底为什么分手了,可能就是类似于你干嘛不能帮我打水一类鸡毛蒜皮的事。分手以后,我也难过过一段时间,但是后来各自都有了交往对象,也因为不在一个系,后来慢慢见面也少了,也就把这段感情过去了。

直到前一段时间在网上遇见,又把这段感情勾了出来。她结婚了,还生了孩子。我们聊了聊,最后她说既然都在一个城市里,不如哪天出来见见。我那一刻突然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话。

该见面吗?我不知道她在我心目中意味着什么。她的形象在我心中永远是那个梳着马尾的倔强女孩儿,多姿多彩,清汤挂面。很像《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里的周蒙。如果她现在已经是个不修边幅的大妈了,那我那点儿美好的回忆就全都没有了。说实在的,虽然不是经常想起她,但每次想到她,我都会连带的回想起自己那会儿的样子,梳着半长不短的头发,总是在楼道里弹着吉他,好像生活除了吉他和理想就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那是我一辈子也回不去的美好年代。我现在肚子也起来了,头发也见少了,虽然还没娶老婆,但是再也不会有那种衡量女生的简单目光了。

可是回头想想,也对,毕竟恋人一场,都在同一个城市里,死不见面,究竟图什么呢?再说人家女生都开口了,我扭扭捏捏的也不像个爷们。我实在有点拿不准,所以想听听你的意见。

回复:

恋人分很多种。有些恋人在一起时可以打得火热,分手后却只能成为陌路,即使再相逢,除了短暂的叙旧之后,只有无尽的尴尬与冷场。还有一类恋人,分手后却能成为朋友。他们有共同的话题,也有宽容的心态。

人也分两类。一类分得清现实与过去,它们不会将两者混为一谈,即使现实已经面目全非,他们还是能保有回忆的纯真。也有一类人,总是难以接受这种换变,他们要么沉浸在过去的岁月里,要么直面真实的现在,有时甚至接受不了这种落差。其实,这也和某个人目前的际遇、以及对自己的生存状态是否满意有关。

如果她恰巧是那种包容的恋人,你又恰巧是那种释怀的男人,你们当然可以再见。和往昔的恋人,总比和陌生人有着更多情分和共通之处,有什么道理排斥和拒绝呢?但是,如果你们并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或者至今有着解不开的心结,又或者你实在无法接受双方都在衰老——其实是岁月不断流失这个残酷的事实,就还是不要再见面吧。见了面,也只会想要再也不见。

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学会接受现实,虽然要尊重每个人留有美好回忆的权利,但还是要明白,岁月肯定会要不停转换,我们也都会在其中不断变化,但在某些方面逐渐缺失的,一定会在另一些方便获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