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男性投身性别平等进程,他们没有接受过有关性别平等的系统培训,甚至从未听说过“性别平等”一词,然而,他们却用自己的方式自觉地参与推进性别平等的进程,成为促进者和行动者。

男性参与是性别平等的应有之义。倡导性别平等不仅仅是女性的参与和赋权问题,也需要男性参与,从而让两性共同追求完整的人格表现方式。然而,一直以来,在推进性别平等的进程中,我们看到更多地的是女性身影,不过,这种情形正在悄然发生改变。

“太让我气愤了!怎么可以这样?这样对女性太不公平了!这些妇女太可怜了!”不久前的一天深夜,笔者接到在外地出差的好友H打来的长途电话,那头的他愤怒得声音都有些颤抖。

H是从山东农村的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乡土文化的长期熏陶让他颇有点大男子主义,主张“男主外,女主内”,经常与倡导男女共同分担家务的笔者为此辩得面红耳赤。

这天,他从老家的姨妈处得知,村里有两位妇女因为家庭琐事被“丈夫”赶出了家门。为了规避计划生育政策,她们顺从“丈夫”和“婆婆”的意愿,只摆了喜酒,未婚生育,打算直到生了男孩才领结婚证。不过是与“丈夫”发生了口角,她们便被赶出家门,带着年幼的孩子回了娘家。其中一位妇女生育的还是男孩,但命运并无不同。因为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她们没有分到任何财产,不仅如此,还饱受村里人的白眼和歧视:“没结婚就跟人同居,自己贱,活该!”在农村的道德语境下,未婚携子被抛弃的她们将来很难再婚,而她们的“丈夫”却鲜遭谴责,并且很快找到了新的“妻子”。据说,这并非个例。

此事令H很震惊,气愤不已:文化的内化作用非常可怕,就是因为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作祟,女性被当成了生育机器!而且有过错的男性不需要担责,女性明明是受害者,却要受到口诛笔伐,一生处境艰难!你们不是倡导性别平等吗,希望你们能做些什么,从思想观念上改变农村女性。我也会尽我所能,去影响家人,让他们不要歧视她们;同时告诫女性亲戚,不要未婚生育。

H的态度令笔者很吃惊。这位大男子主义者居然开始为推进性别平等而疾呼。尽管他依然推崇“男主外,女主内”,但却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抨击性别不平等现象。

如果说H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为女性发声不足为奇,那么另一位农民兄弟的行为就令人感动感慨了。

2012年1月,笔者打车赶往一个采访现场。司机是一位家住京郊的农民兄弟,攀谈中他听说笔者是“归全国妇联管”的中国妇女报记者,表情突然凝重起来。他很急切地告诉笔者,就在他们村里,在他生活的圈子周围,很多妇女仍在忍气吞声默默地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经常打,打得可狠了,我们拦都拦不住!”他热切地希望我们能帮帮她们,为妇女反家暴工作做些什么。

笔者闻讯非常震惊,在首都郊区,在当代中国,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同时又很欣慰,男性尤其是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男性不再认为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的事、家务事,而是认识到这是必须制止和需要社会干预的家庭暴力行为,并且主动站出来,为女性维权鼓与呼,这是很大的进步。更值得一提的是,他使用的是“家庭暴力”一词,而不是传统的“打老婆”。

笔者向他详细介绍了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他认真聆听,并表示有机会一定会告知遭受家暴的妇女。

不仅限于为妇女维权,争取两性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也是性别平等的重要内容。笔者的一位男性朋友Q便是男性参与推进家庭中的性别平等的范例。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未婚女性M对已婚男士Q说:“你们已婚男人多幸福啊,每天都有媳妇给洗衣服做饭,啥都不用干!”Q反问道:“谁说的?我们也做饭,也洗衣服,有空还得带孩子。你要这么想,以后就等着过每天给人洗衣服做饭的日子吧!”Q言罢扭头对笔者说:“妇女报的同志,给她好好上上课!告诉她,啥叫和谐家庭!”

类似的情形还有很多。凡此种种,除了让笔者体会到女性媒体人的责任和担当的分量之外,更感受到了男性参与推进性别平等的脚步。他们并非专家学者,也不是女性主义者,只是最普通的男性公民;他们没有接受过有关性别平等的系统培训,甚至从未听说过“性别平等”一词,然而,他们却用自己的方式自觉地参与推进性别平等的进程,成为促进者和行动者。

世界是属于所有人的,性别平等不该只是女性的“自我救赎”,而应是两性的共同参与。正如《北京行动纲领》指出的那样,性别平等只有在男女以伙伴关系携手合作时才能实现。今天,越来越多的男性不再缺席这一平等进程,而是投身其中,砥砺前行。这不仅是妇女解放事业的进步,也有助于男性的自我解放,更有助于性别平等美好愿景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