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委员、长江学者罗必良近日在政协开会时发 “打比方,女孩子是一个产品,卖了二十几年,还没把自己卖出去。从恋爱角度讲,读博士不是个增值的事,是贬值的事。”的歧视性言论,遭到了网民的反对。人们认为,罗必良委员的言论是把女性的价值等同于恋爱,涉嫌性别歧视。

在我看来,罗教授的言论并非没有市场,也恐怕恰恰是一些掌握着政策话语权力者的通常认识,且不论全国妇联十大期间,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不是还要求妇联要号召广大女性做“孝女贤妻”而不再提“四自精神”了么?那罗委员的话又算是什么呢?同时,当今天晚上我把这话在饭桌上和我父母聊起来的时候,他们的给予了“呵呵”两声的回应。呵呵,所以大到政策话语权掌握者,小到普通老百姓,对于性别平等的意识,恐怕还远远不如“性别分工”那样深入人心,这是个现实。

谈论这个事情,恐怕仅仅谈“性别歧视”是不够的,实际上,罗委员的话语背后,更多的是对不再把婚姻当成最大价值者的恐惧。而这种焦虑情绪确实是现实存在的,这种情绪更不仅仅是领导有、家长有,而是未婚女性自己,也不少,甚至不仅仅是女性,男性,也有,而且恐怕也很强烈。否则怎么会有“过年过节租个女友回家”这样的调侃?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而言,罗委员恐怕仅仅是把社会上的“恐不婚”情绪延伸到了政协这个参政的平台上。而确实有网友评论说,女博士“择偶难”恐怕也是她们自己的心结。在我看来,“恐不婚”的情绪并不是完全没来由。

人们对“不婚”的焦虑主要有两层,一是对那些与主流生活方式格格不入者的“看不惯”,二是对自己要采取非主流生活方式的恐惧。而这恐惧和看不惯的背后,恰恰是来源于婚姻这种制度安排对个人私生活的宰制所呈现出来的“歧视”。

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安排,实际上背后除了两个人共同生活之外,承载着太多的社会价值和功能。比如,我们会认为一夫一妻形成的核心“家庭”是理所当然的“社会细胞”,于是,所有的社会政策和福利都以该细胞的特征和形式进行制定:比如,“合法”的性生活、中国政策下的“合法”生育权、以婚姻为唯一形式的“家庭”常常作为当然的主体享受的社会福利和分配,而不是其他共同生活的形式或者个人……;除了政策,还有经济,结伴生活的成本一定会比一个人低,因为你看,连超市货架上的牛奶都是“家庭装”更便宜嘛;文化上,我们常常会认为采取一夫一妻制婚姻方式生活并且生孩子的人,才是“正常”的、“负责任”的、符合社会主流和精英形象想象的……所以你们看,也只有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的生活方式的人们,才能更方便地获得社会资源、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其他可以吗?比如单身?比如丁克家庭?比如单亲家庭(据说有地方单亲家庭都不能参加妇联的“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的,因为其标准有一条——夫妻和睦)?未婚同居?单独领养?同性恋伴侣?比如多人生活?等等。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人们当下的生活已经有明显的社会分配的不平等,更别说若干年之后的养老、医疗等等社会保障了——总之就是种种隐形的区别对待,让人们觉得,不结婚总有哪里不对或者不便。

也就是说,在人作为主体对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越来越多元的时候,社会政策并没有去适应人们的选择而改变,更没有顺应这种多元而鼓励文化变得越来越宽容,而是,执拗于想当然的“正常”和“大多数”。这就导致人们客观上面临选择困境。

同样的,在求学、职业、恋爱、生活等等诸多方面,我们也生活在一个没有选择、没有退路的社会中。别说女博士,实际上男博士也在“贬值”,我是说,相对于以往博士可能的职业前景而言。可是当我们这样谈男博士的时候,似乎就没什么问题了吗?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一个男人错过了人生最佳的谈恋爱的年龄、蹉跎了青春,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最后读了个博,还未必能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也是“贬值”了呢?——所以你看,如果我们还停留在“工作好就是有价值”、“婚姻好就是有价值”这样非此即彼的价值判断方式上的时候,我们会发现,那个选择生活方式的个体,往往没有太多的选择权,TA就非得按照“你们”的评价方式去生活、工作,不是这样没价值就是那样被贬值。因为在我们整个的社会环境里头,能够真正让人按照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来生活的空间实在太小了,我们对自己的“价值”在的评判标准也始终没办法把握在自己手上,为什么?因为没选择。

所以说,我不认为罗必良的言论仅仅是一个性别歧视问题,也不仅仅是在歧视女博士,而是,这根本是一种对非婚的反感,对多元生活方式的歧视,对对待生活的态度持异见者的打压。——我反过来说一句,就算女博士个个都蓬头垢面不性感,就算女博士个个不喜欢娱乐就喜欢学术,就算女博士个个都不贤惠一副“女汉纸”模样,就算女博士个个都“恨嫁”,只要她喜欢,她乐在其中,又怎样?而如果她们想改变目前的生活状态,我们有怎样一个宽容的文化可以看到这样的“第三性别”者的美呢?

在我看来,社会政策本身可能导致歧视,而掌握有社会政策制定和发言权的人,他们歧视的观念如果缺少有力的反驳,那“罗委员”就有可能制造出歧视性的政策来,这,在中国当下的社会和政治结构中,当然完全有可能。所以,今天,我们反对罗委员对女性发表“恋爱贬值”的歧视性言论尤其重要,我们需要进一步反对的是,作为一个参政的政协委员,如何能利用参政的公权力平台,对别人的生活方式进行指责?参政者,你会参政吗?更需要警惕的是,明天,一定会有同样的方式对待那些更边缘、更非主流的生活方式异见者,用的,可能是更加伪善的面孔,比如,认为男博士应该精于工作事业而不应该忽视家庭这样的等等,但逻辑,是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