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3件离婚案 122件有家暴

一中院调研表明:涉家暴案件 女性面临举证难

本报讯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婚姻家庭类案件涉妇女维权热点问题及相关案例通报会,向公众通报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件。家庭暴力、婚外情、财产转移等成为热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11年8月13日正式施行。三年来,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然而在法院的审判实务中,我们也能切实感受到,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相对弱势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一中院团河法庭庭长张军称,因社会变迁导致妇女权益受损的新情况却不断出现。

通报会上,一中院搜集了近三年来审理的1545件婚姻家庭案件,并从中归纳整理出涉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调研发现妇女仍然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根据统计,一中院近三年来已判决结案的833件离婚类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共有122件。其中女方主张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了96%以上,占据了绝对多数。

但在涉家暴案件中,妇女常常因为举证困难而无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据一中院介绍,家事案件所涉事项的隐蔽性,外人一般无从知晓,当事人自己往往也很难留下有效证据。绝大多数妇女只有自己口头陈述,即使提交了相关医院的就诊记录,但因何事受伤指向并不明确,无法确认是家庭暴力所致。而在涉婚外情的案件中,55%以上的当事人往往只能提交有暧昧语言的QQ聊天记录、短信聊天记录、拉手搭肩等较为“亲密”合影等。这些证据因为单一、片面,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一般无法认定。

此外,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婚姻家庭案件中涉妇女维权的重要领域。2012年以来,一中院共审结此类案件1545件。其中,涉妇女维权的新问题不断出现。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农村大规模拆迁,在离婚、继承、析产等案件中,经常涉及到对于从外地嫁入拆迁地,拆迁时户口未在拆迁房屋内的女方拆迁利益如何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