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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红。专栏作家,网易女人特约作者。

诅咒本无理性,只是人们给自己的一个出口

昨天下午一直在朋友圈里看到那张“贩卖儿童死刑”的图,然后是“我是来自XX 的某某,是第 XXXX 位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签名征集,诚实说,我当时也曾动念是不是也跟着转一下,虽然我知道这样做,一定会招来诸多批判、嘲笑,和对我智商的怀疑。但是有哪个做母亲的,不想“寻找一种最黑最黑的诅咒”,指向那些万恶的人贩子?诅咒本无理性可言,它只是充满无力感的人们,给自己的唯一出口。

数年前曾在一个菜市场,看见一个失魂落魄的女人,头上的汗水和脸上的泪水混在一起,污浊不堪。她顾此失彼地试图迎向每一个方向,问每一个经过的人,有没有看到她的孩子。我停下脚步,跟几个路人一道帮她寻找。很快,市场管理员将孩子从菜市的那一端牵出来,那个母亲跑过去抱住孩子,那种失而复得的狂喜与崩溃,至今如在眼前。

按说,她没必要那么恐慌,她只是和孩子失散了一小会儿,不见得正好碰到人贩子。但是为人父母者,承受不了哪怕千万分之一的可能,这世上所有的灾难带来的痛苦,都没法和丢失孩子相比。其他的灾难你起码能够陪伴,知道它何时结束,即使以一种撕心裂肺的方式结束,也好过心灵上漫长的凌迟。

只有父母永远不会放弃“寻找”

看过许多找孩子的报道,有那么多父母穷尽一生,只想听到孩子的消息,哪怕听到死讯,也好过那茫茫无边的痛苦想象。《失孤》里刘德华饰演的那个角色,说出了那些寻子父母的心声:“只有我在路上时,我才觉得对得起他”。

但这种找寻,常常是徒劳的,不过是以自我摧残,来抵御内心时时涌起的自责、悔恨和恐惧,和这种酷刑相比,死刑何其轻,丢失孩子的父母甚至都不敢去死,要留下残生,打捞那微乎其微的可能。

道理我都懂,为什么我还要转发这条朋友圈

别急,我知道你已经等得不耐烦,着急要对我普法,或者轻蔑地来一句:“然而那并没有卵用”。其实也不用等到这会儿,很久以来,一直有法律界人士阐述为什么不能将人贩子全部判死刑。法律不是用来意气用事的,严刑峻法不能够制止犯罪,对贩毒的制裁那么严酷,毒贩子依旧层出不穷,对于人贩子一概以死刑论,没准还会让他们狗急跳墙,危及孩子的生命。

这些道理我都懂,为什么我还是想转发那条朋友圈?我反而不大相信,我们的法律会不严肃到这个地步,真的会因为几十万或者上百万的签名,有这种儿戏般的改变。但我还是想转发,与其说转发这条朋友圈的我和那无数母亲们,是认真想过把人贩子全部判死刑?还不如说,我们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我们的焦虑。

当丢失孩子成为每个家庭最黑暗的噩梦,母亲们时常心惊肉跳,与孩子片刻不敢分离;小学校园门口总是被接送的家长们围得水泄不通,即便那孩子,身高已经齐过自己肩膀;当丢失孩子已经让许多家庭处于漫长的绝境,当更多的家庭总是处于无尽的恐慌……除了转一个咬牙切齿的朋友圈,我们真的没有更好的办法。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这种转发类似于开车被打劫时撞向马路中间的防护栏,制造动静,只为了引起重视。你可以说,这样不对,但是对不对已经不重要,这样的时刻,引起重视比什么都重要。以往微博上也有类似的倡议,但这次在朋友圈中,以“我是来自XX 的某某,是第 XXXX 位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句子出现时,还是能感受到来自身边朋友的真实情绪。

别让转发不转发,变成一次话离本题的站队

虽然,有人说,这次“朋友圈转发”,是某网站的营销行为,但那又怎样?除此之外,我们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就像《失孤》里骑着摩托车满世界搜寻的刘德华,那一路艰难跋涉的唯一意义,也许只是让人知道,丢失孩子的父亲,他没有放弃。

即使是你的冷嘲热讽,对事情也是一种推波助澜。比如此刻,我就不无欣慰地看到,在这场风浪中,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这件事,目光正在从“把人贩子全部判死刑”,转向“怎样预防孩子丢失”。有人罗列日本美国的经验,有人提出提高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起刑,有人建议完善收养机制。这就是这次“朋友圈转发”的积极意义,希望它能一步步地深入进行,不要在“拉黑”声里话离本题,变成又一次姿态十足的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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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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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个是营销,你还会转发吗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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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