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广(体)旅局、融媒体中心,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新闻网,当代广西杂志社,广西广播电视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广播电视报社、广播(电影)电视协(学)会,全区各高校新闻传播(传媒)学院,全区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会员单位: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广电局”)、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主办,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承办的2025年度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指导思想
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引导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适应全媒体传播要求,强化新闻立台,推进系统性变革,加快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增强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舆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02推选项目及要求
2025年度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共设8个推选项目:1.广播作品;2.电视作品;3.网络视听作品;4.国际传播作品;5.播音主持作品;6.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论文;7.广播电视报作品;8.民族语作品。(具体要求详见原文)
03推选范围
(一)推选单位: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全区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报社、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在自治区广电局备案的网站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等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各会员单位。
(二)推选作品:必须是以上单位及从业人员在全区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广播电视报、刊物、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自治区广电局备案的网站于2025年度播出、刊载的原创作品。全区高校新闻传播(传媒)学院教职工可参加广播电视论文和网络视听类部项目的评选。
04推选人员申报要求
推选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编辑必须据实申报。
(一)广播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和编辑,主创人员可包括策划、记者、播音、主持人和制作等。
(二)电视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和编辑,主创人员可包括策划、记者、摄像、播音、主持人、制作和技术等。
(三)网络视听作品申报主创人员和编辑,主创人员可包括策划、记者、摄像、播音、主持人、制作和技术等。
(四)播音主持作品申报播音员、主持人。
(五)数额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播音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作者、编辑为“集体”的,需附作者、编辑名单。
(六)除播音主持作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论文外,每件作品可以报1-3名编辑,按对作品的贡献度排序。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人员可以重复。
05推选作品时长、字数
坚持短、实、新要求。新闻类作品原则上不报送超长作品。在全部一、二、三等入选的优秀作品中,超长作品不得超过10个,每个项目不超过2个。对超长作品按如下标准掌握:
(一)以文字为主的消息作品1000字,评论作品2000字,通讯作品4000字。
(二)广播类的消息作品4分钟,评论作品15分钟,专题作品30分钟;电视类的消息作品4分钟,评论作品40分钟,专题作品45分钟。
(三)网络视听类:①消息作品文字1000字、视频4分钟,②评论作品2000字、视频40分钟,③专题作品4000字、视频45分钟,非新闻类:④网络短视(音)频作品5分钟,⑤微电影作品20分钟。
(四)系列报道作品以所申报的每件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关规定,1件代表作超长,视作超长作品。
(五)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益广告作品3分钟。
(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论文8000字。
06评选标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增强“四力”要求,体现“走转改”精神,有较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作品。
(一)总体要求
1.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2.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报道,同等条件下,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优先。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
4.鼓励在加快媒体深度融合,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中取得突出成效的作品。鼓励在自有平台发布的作品。
(二)对存在差错的作品限制获奖等级
1.不得获一等的作品
(1)表述有错误的作品。
(2)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词语使用或搭配不当、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数量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的作品。
(3)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作品。
2.不得获二等的作品
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等语法错误的作品。
3.不得获等次的作品
同一件作品中出现3次以上(含3次)上述情况。
(三)参照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西新闻宣传奖的评选和实施情况,结合我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的实际,2025年度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入选作品按参评作品总数额60%掌握。
07推选程序及要求
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全区各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报社、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在自治区广电局备案的网站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等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各会员单位为推荐单位。
广西广播电视台、各市文广(体)旅局或广电协(学)会、各市融媒体中心、广西文化产业集团、广西广电网络公司、高校等为报送单位。
(一)报送数额
1.各单位报送作品数额见附表。
2.在不突破本单位推选总数的前提下,允许在同类节目(如新闻类、社教类、文艺类、网络视听类等)推选数额中微调,选强项推选,原则上每单位不得超过2件。
3.县级融媒体中心应将本单位参选作品及材料统一送到所属市文广(体)旅局或市广电协(学)会,由市一级报送单位审核、初评并公示,统一将参选作品及材料送到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评选办公室。作者和县级播出机构未按程序的单独报送,均视为无效。
(二)基本事项
1.参选作品必须按刊播原貌报送,经过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核实,确定作品无伪造、抄袭、修改、重新制作及从未播出等行为,并通过初评审核、公示。不受理未经报送单位审核、公示的作品。
2.作者、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须按要求据实填写对应作品推荐表。在审核材料合格的前提下,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和“报送意见栏”标明“该作品内容真实,播出日期、送评件与播出版原版无异,送评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报送)”的意见,为所推荐、报送的作品及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报送单位需汇总填写《报送作品目录表》,并将目录表电子版传至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邮箱:gxgbdsxh@126.com。
4.上一年度推选中,因不按刊播原貌报送,存在材料造假等违规问题,作品被取消推选资格和入选资格,受通报批评的作者,其作品和参与的作品不得参与本年度推选。
(三)报送材料总体要求
报送单位和参评者必须提交参评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参评作品必须符合《评选办法》有关评选要求,报送版本必须是公开刊播作品的完整版本。参评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评选要求的,不予受理。
1.参选作品必须与《评选办法》有关评选项目的参评范围、评选要求一致。
2.对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规范的参评材料,评选办将退回补充。
3.参选作品以及相关材料申报信息,务必与刊播作品一致。如被发现有造假等违规情况,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予以罚处。
4.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都要添加用户易感知的显式标识,即在开头、结尾或关键位置标注“人工智能生成”或“AI生成”,字体需清晰可辨,不得刻意缩小或模糊。对于2025年9月1日起播出(刊发)含的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作品,未按规定添加标识,不予参评。
5.报送单位和参评者需签订《诚信参评承诺书》(见附件)。
相关推荐、初评和报送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评选办联系。
(四)参选材料填报、制作要求
1.《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报送目录》(见附件),由报送单位填报。
2.推荐单位及作者请按作品类别填报《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推荐表》 (见附件)。
3.广播电视作品:
(1)文字稿要求同原播出作品一致,广播作品复制为mp3格式,电视作品复制为mpg或mp4格式。复制时不得对原版播出作品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系列报道报把整组报道划分为开头、中间和结尾3个阶段,从每个阶段中各选择1篇,共3篇为代表作;组合报道从整组报道中选择3篇代表作。并填报《系列报道作品完整目录》(见附件)。
(2)每件作品的音视频与文字材料电子文档一起装于同一电子文件包。
(3)每件作品需报送纸质文字稿10份,电子文档1份,广播作品音频(mp3格式)或视频(mpg格式或mp4格式)文件1个。作品音视频文件及其相应文字材料电子文档、网络视听作品电子文档,文件名严格以下述规范命名:参选项目代码+城市名+作品标题。
(注:a、直属台、公司送评的作品,在“城市名”的位置直接写上本台、本公司名称。b、县级融媒体中心推选作品,在“参选项目代码”和“城市名”之后、“作品标题”之前加上县名)
4.网络视听作品:
(1)报送含有链接网址或二维码的推选表电子文档1份。参选网络视听作品须注明有效的链接网址或二维码。提供不了或无法通过链接审阅作品的,不予评选。
(2)报送纸质文稿10份,电子文档(内含作品推荐表、网址及链接)1份;有音视频的作品,提交音频文件(mp3格式)或视频文件(mp4格式或mpg格式)1份。
(3)网络视听作品报送件,一件作品建立一个电子文件夹,该作品推送的各种样态内容均装在该文件夹内。
5.国际传播作品:
根据作品类别、体裁按照上述项目报送要求制作参选材料。该项目参选作品必须提供在国际传播平台、境外媒体落地的网页、音频、视频、报样等依据,提供不了的,不予评选。
每件作品需报送纸质文字稿10份,电子文档1份,广播作品音频(mp3格式)或视频(mpg格式或mp4格式)文件1个。
6.广播电视报作品:
每件报送刊载该推选作品的报纸原件或复印件8份。通过邮递或其他方式将材料送到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评选办。
7.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论文:
作品必须是2025年度发表的文章或者2025年度出版的专著。每件论文报送前必须自行经过论文检测系统检测(即递交查重报告,检测平台不限定)。经检测后,请报送刊载该送评论文报刊复印件10份(论文材料需见报纸名称或刊物封面、目录)、作品电子文件夹1份(内含作品推荐表、作品查重报告文件夹、作品文字word.doc或word.docx格式文档、作品刊载版扫描PDF件或照片影印件)。报送作品复印版文字内容与电子版必须一致;专著材料需报送样书2本,提供封面和目录复印件10份。
8.民族语作品:
每件作品需报送纸质文字稿(含壮文稿)10份,电子文档1份,广播作品音频(mp3格式)或视频( mpg格式或mp4格式)文件1个。
(五)参选材料的报送
参选作品申报的文字材料及作品报送件、样报(刊)和音视频作品(原版作品复制件)等,请于截止日期前送(寄)评选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23号5号楼213室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评选办(邮编:530022);收件人:谭江;电话:13877151198。
电子文档及音视频文件以U盘或移动硬盘报送。
所有参选作品材料,截止于2026年3月20日。
08结果公示
(一)各推荐单位和各报送单位的公示
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均须履行作品材料公示程序。建有网站的推荐单位须进行网站公示,报送单位要求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含推选作品目录、推选作品(音视频作品播出原貌及文稿、文字作品刊发版面复印件)、推荐表及相关材料附件。在报送作品时须有报送公示证明材料,网络公示的网址。原则上,各推荐单位的网络公示中,包含作品文稿、音频、视频等完整材料。
(二)推选结果的公示
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产生结果之后,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通过自治区广电局官网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入选作品目录及作者、编辑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公示期间,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评选办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情况反映,协同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根据举报意见、情况反馈以及核实结果,提交自治区广电局审定。
09奖罚
(一)公布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入选作品,颁发优秀作品证书,并建议各报送单位、推荐单位向入选作品作者给予一等2000元至5000元,二等1500元至3000元,三等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以资鼓励。
(二)如有违规参评、入选的,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1.参评作品存在导向问题、抄袭、造假或内容失实,撤销参评或获奖资格,对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通报批评。
2.存在重新制作、虚报刊播信息、虚报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以及参评作品与刊播作品不一致的,撤销参评或获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3.参评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或因违反评奖规则等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内的,撤销参评和获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4.因上述1、2、3项违规情况被通报批评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组织的各项评选。对撤销入选资格的作品,取消相关人员获奖资格,收回证书。
5.未按规定程序开展推荐、初评、公示的,撤销相关作品参评或入选资格,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报送单位被连续2年通报批评的,核减其下一届相应报送名额。
6.审核委员、评委存在接受报送单位和参评人员宴请、财物等行为,撤销其审核委员、评委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撤销所涉单位及人员相关作品的参评或入选资格,相关人员今后不得参加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0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介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成果,评选办对各推荐和报送作品拥有包括复制、展览、传播等在内的著作权,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等活动。推荐和报送作品所在单位在参评材料上签字盖章,视为同意授权。
自治区广电局
2026年1月12日
▍图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图文整理:宣传和对外交流科
▍文中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做公益分享, 如有侵权,请联系文旅君署名或删除。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出品 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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