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涉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交警支队积极采取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行动中, 公安交管部门以本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校车通行线路和上下学时段为重点,合理调整勤务部署,切实加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或使用拼装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的,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对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严重超员超速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沧州公安交警对超员黑校车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顶格处罚!但是就在这种高压之下,有些黑校车依然顶风作案,严重超员行驶,致孩子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现汇总5起典型严重超员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典型案例
案例一
11月26日下午16时40分许,孟村交警大队环保中队民警在辖区迎宾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涉嫌超员,便立即拦停让其接受检查。
打开车门的那一刻民警发现,车里满满当当的挤满了孩子,一张张稚嫩的脸上露出童真的表情,孩子们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民警却为此捏了一把冷汗,面包车后排座位已被拆除,孩子们挤坐在加装的长凳子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20人,除驾驶人外,还载有1名跟车老师和18个幼儿园的孩子,超员达122.2%。该车既没有任何校车的标识,也没有任何关于校车的手续。随后民警依法扣留车辆,并驾驶警车将幼儿安全转运。
经讯问,迟某某对其非法从事校车服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迟某某被合并处以罚款20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驾驶员迟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10月22日傍晚5点45分左右, 沧州泊头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时,从东向西驶来一辆营运大客车。透过车窗玻璃民警发现车内挤满了乘客,黑压压一片,有乘客甚至被挤到贴紧车门。民警立即示意大客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打开车门的那一刻都惊呆了,车里挤的密密麻麻的都是中学生。经过民警现场清点,该车载有65名学生,司机1人,售票员1人,共载人数67人,而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4人,超员43人,超员280%,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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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驾驶人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10月13日中午11时许,盐山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马王路边务镇路段开展农村“双违”整治过程中,对一辆白色依维柯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拉开车门,映入眼帘的便是挤得满满当当的孩子。经现场清点人数本应核载6人的小型客车,竟然坐了23人,超员100%以上,涉嫌危险驾驶。

为保证乘客安全,执勤民警联系了乘客家属将其安全接回。随后,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董某做出相应的处罚。
驾驶员董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盐山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
9月9日7时45分,沧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杜崔路李韩店段查获一辆严重超员的“黑校车”。经民警检查,这辆核定载客为13人的大型新能源客车,竟然拉了33名小朋友,外加一名司机,超员率达150%以上。小朋友中,有幼儿和小学生,最小的5岁,最大的13岁。民警责令驾驶人史某协调车辆将孩子转运,接着将他和车带回沧县公安交警大队崔尔庄中队作进一步审理。

据该车驾驶员史某交代,他驾驶的冀j0***9D大型新能源客车是今年7月份买的二手车,平常为自己开的接送站,接送学生。9月开学之初有朋友找到他,让其接送附近村的学生上下学,每个孩子一天交10块钱。史某为了多拉多挣,把33名孩子都挤在一个车厢内,枉顾乘车孩子生命安全,终是自食苦果。
目前,史某已被沧县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
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麻家坞镇某幼儿园存在违法接送学生车辆。接到举报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监中队成立督办小组实地调查,通过连续3天的走访、调查后,于6月2日17时许在幼儿园附近路段将满载幼儿的嫌疑车辆查扣。
经查,刘某某所驾驶的苏L****的白色中型客车并未取得校车服务资质,而且已经达到报废标准,该车核载14人,实载32人,除司机和一名幼师外,其余30人均为幼儿。另外,刘某某持B2驾驶证也不具备驾驶中型客车的资格。民警将这些幼儿安全转运回幼儿园之后,幼儿园负责人孟某某和驾驶员刘某某一并被带回违法处理中队。

事后查明,该车辆为幼儿园所有,雇佣刘某某负责开车接送学生,幼儿园每月向其支付3000元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任丘交警大队对刘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驾驶报废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车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200元,驾驶证吊销两年的处罚;对孟某某使用未取得校车资质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0元。另外,二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
学生安全无小事,广大学生安全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心愿。老师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家长、监护人要履行监护人责任,不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校车驾驶人要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驾驶,共同守护学生平安上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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