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郭军鸽)2021年,乌鲁木齐市优良(达标)天数295天,同比增加16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首次达到8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月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去年,我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控制城市扬尘污染,降低工业污染排放强度,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监测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5天,同比增加16天;重污染天气13天,同比减少16天;PM10平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

“乌鲁木齐市蓝天保卫战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这也是我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首次达到8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葛广峰说。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离不开我市一系列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紧抓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措施。

2021年,我市坚决守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既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上下大力气整治,又在长效机制上下真功夫完善,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落实落细改革举措,修订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了各乡(镇)生态环境站,构建了三级联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效延伸了生态环境保护前端触角。”葛广峰说。

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全市风电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1.56万户燃煤供热设施实现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站燃气锅炉全部完成低氮改造;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检查扬尘源点5545家次,监督整改问题1117个;淘汰老旧柴油货车5372辆,更新新能源客、货运车辆440余辆,遥感监测机动车尾气16.4万辆次,整改超标车2600余辆;完成绿地建设7600亩。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张欣说,特别是2021年,我市针对秋冬季区域重污染天气高发特点,自去年11月起,开展了“百日攻坚行动”,各区(县)、各部门通过巡查、夜检、联合检查等方式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自去年进入采暖季至今,我市尚未出现一天重污染天气。

葛广峰说,下一步,将以控制PM2.5浓度和持续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提升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