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至26日在市区召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月11日下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丽梅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晓韩、郑和强、陈俊礼、陈卫华、刘睿华和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杨小勇,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

会上,林晓韩传达学习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市委书记黄锐亮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批示精神,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市委全会精神和黄锐亮书记的批示精神;要牢牢把握围绕大局履职尽责这一鲜明主题,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要从严从实抓队伍,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普宁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杨小勇就有关事项作补充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至26日在市区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列席、邀请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有关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李丽梅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本次常委会通过的任职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见证下,面对国徽,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