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龙湾永强大道上
发生了惊险一幕
一辆疾驰而来的电动三轮车
将一名在斑马线上的行人
撞倒在地后扬长而去
见此情形
一名过路司机毫不犹豫
驱车追赶肇事逃逸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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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该名仗义出手的司机
为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交警大队辅警副中队长刘兵
4月22日下午
刘兵下班途经永强大道
发现一辆无牌电三轮车
撞倒一名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女士后
司机逃避事故责任直接驾车逃离
刘兵见被撞伤女士倒地不起
当即驾车追赶
并成功将该逃逸电动三轮车追截拦停
交由辖区交警大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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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被撞伤女士表示
当时自己被无牌电动三轮车撞到在地上
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驾车逃逸
十分无助
幸好还有路过司机及时出手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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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电动三轮车
系无牌非法营运车辆
不仅扰乱营运秩序
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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