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就近期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7日起,继续暂停办理现场诉讼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此前已安排近期开庭、调解等诉讼事项的,由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视情况予以改期或者通过线上渠道进行。
(一)需要办理民商事、执行立案申请的当事人,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粤公正”小程序申请,经审查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可根据法院短信通知要求,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民商事立案咨询电话:0750-3607188,执行立案咨询电话:0750-360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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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端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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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码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或在小程序搜“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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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码进入“粤公正”小程序)
(二)需要递交其他书面材料、收取法律文书等诉讼事项的当事人,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网上办理等无接触式方式办理(咨询电话:0750-3607188)。
(三)需要调解或开庭的当事人,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粤公正”小程序参与庭审活动。
(四)需要申诉信访的群众,通过网上信访反映诉求;需要提交申诉信访材料的,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本院信访室(咨询电话:0750-3607026)。
(五)除上述线上诉讼服务渠道外,当事人还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咨询、联系法官等。
恢复现场诉讼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因疫情防控措施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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