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三专项巡视组于2022年8月30日至9月30日对咸宁市委开展以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巡视组将坚持依法依规巡视,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监督检查咸宁市委、市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营造“三个环境”情况,深入了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稳增长、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和下基层等方面情况,着力发现影响制约先行区建设的深层次、共性问题,营造“三个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推动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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