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更好的发挥志愿者模范带头作用,为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志愿服务力量!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志愿者行为规范指引吧。

  一、志愿者工作职责
  1.文明交通志愿者要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主要是对行人随意横穿道路、不走人行道、闯红灯及非机动车遇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上骑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2.文明监督志愿者要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维护好周边环境秩序,引导市民群众规范停车,及时清理周边垃圾。
  二、志愿者执勤规范
(一)形象规范
  统一着装(志愿者红马甲、佩戴红色帽子),穿戴整洁,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二)站位手势规范
  1.站姿得体,不倚靠、不叉腰,不合抱双臂、不手插裤兜。
  2.给他人指示方向时,应掌心向上,四指并拢,大拇指张开,前臂自然上抬伸直,指向目标方向。指示方向时上体稍向前倾,面带微笑,目视目标方向并示意对方。切勿用单个手指指示方向或物品。
  3.与人交谈时,应微笑倾听,保持目光接触,认真倾听对方谈话,不宜长时间地凝视对方某部位或不停地上下打量对方,并积极回答。
(三)行为规范 
  1.遵守活动场所的工作制度,按照志愿者岗位职责要求文明服务;
  2.不得擅自离岗,在岗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岗时严格按照岗位分配在规定区域工作;
  4.在岗时不得倚靠栏杆或坐着休息;
  5.在岗时要保持良好形象,杜绝不文明的言行举止,不三两成群勾肩搭背,不相互追逐打闹;
  6.保持通讯工具通畅,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
  三、志愿者十不准
  1.不准在岗期间发短信、打电话;
  2.不准在岗期间离岗
  3.不准上岗迟到、早退;
  4.不准态度生硬、表情僵硬;
  5.不准在岗期间与其他志愿者聊天;
  6.不准站姿态不正,有损志愿者形象;
  7.不准蹲坐、袖手、背手、手叉腰、插兜;
  8.不准在岗期间嚼口香糖、吸烟、吃零食等行为;
  9.不准缺乏主动、消极怠工;
  10.不准做与上岗无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