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博乐市召开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达拉、蒋艳霞出席会议。博乐市副市长阿地力·伊敏江、市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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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博乐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后代表变动补选情况的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拉对博乐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后代表变动补选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选举博乐市出席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任免人员情况进行了说明,会议确认了17名补选人大代表资格有效,选举曾艳阳、王燕、王卉斌三名同志为博乐市出席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上,市党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对人事安排进行了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就相关提请任免人员进行了说明。会议以无记名的方式投票表决,依法任免了市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三名,纪委监委委员两名。有关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最后,由接受任命的相关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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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巴依尔 通讯员: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