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过度授信”可以用超过客户实际还款能力的融资和超过客户实际需要的融资这两类情况概括。部分银行因为种种原因会出现对授信客户过度融资的问题,其中蕴藏的风险不可小觑。除了对大企业和好企业“过度授信”之外,对受政策倡导支持的某些群体,如小微企业、三农领域也有此类情况发生。
“过度授信”表现形式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政策也逐渐向“三农”领域倾斜,农村金融市场开始涌进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农村的信贷市场已从过去信用社“一枝独秀”变为现在的“百花齐放”。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也逐渐出现在了农村地区,这为老百姓借钱提供了诸多选择。条件较好的客户被多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客户“一户多贷”现象逐渐频繁,虽然客户资金需求得到了满足,但也使金融机构与客户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造成客户负债过高,增加贷款业务风险。
以赤峰市宁城县大城子镇为例,该镇是宁城县设施农业较发达的乡镇之一,其出产的硬粉型番茄有果形完整、耐储耐存、色泽鲜亮、口感上佳等特点,生产发展迅速,目前有超万亩的日光温室番茄大棚,产品远销北京、上海等地。随着番茄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当地农户建设温室大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随着钢材和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建设一个150延长米的蔬菜大棚总投资一般在15万元左右。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农户建设大棚资金缺乏,需向金融机构借贷。其中,大部分农户超自身实力负债,一半以上农户无启动资金,所有款项来自银行,超额负债、利用银行贷款和借贷平台资金偿还银行利息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小部分农户同时在3家以上金融机构有负债。
“过度授信”的成因复杂多样
信息不对称是构成“过度授信”的重要原因。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还不能实现“N+1”日更新,这就导致信用信息滞后,很多时候客户在一家金融机构申贷后再去其他金融机构申贷,其他金融机构无法及时获取企业的全部信用信息。此外,因信息滞后,也存在着各银行之间同时对同一个客户授信贷款情况,这就导致银行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给客户增加了信用额度。
贷款模式与农贷产品不适应农村实际需求。金融机构信贷发展缺乏长远规划,涉农信贷模式与农户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尽管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的投放金额呈上升趋势,但投放形式与产品类型比较单一,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固定,很多时候农户需在多家金融机构借贷才能达到贷款目的,导致同期多次借贷。
金融机构防范措施不健全。对于“过度授信”与过度负债,各家金融机构均各有防范,但基本上都是依托个人征信查询系统,很少采取外围审核方式。而且大多仅关注在他行有无贷款,忽视在他行的征信查询记录,而征信查询记录是发现客户负债的重要线索之一。此外,银行迫于业绩考核和同业竞争压力,通过贷款抢夺客户资源也就成了必然。一些金融机构信贷人员为任务与业绩选择性地忽略一些负债线索,对客户“过度授信”与过度负债失去控制。
客户“融资难”后遗症作祟。借款难是持久困扰农村客户的重要问题,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借款难”“借款慢”“借款成本高”成为压在农村客户身上的三座大山,随着各金融机构逐渐重视农村市场,改善金融服务,农村客户逐步摆脱了“贷款难”问题,但越来越多的农村客户却出现了非理性负债。仍以大城子镇为例,许多建设大棚的农户尽管融资15万元就可以满足资金需求,但借款金额往往会超过15万,农户觉得手里有充足的资金心里才踏实。而金融机构未严格核实贷款用途所需资金额度,认为能够收得回来就放贷,农户提升了不必要的融资成本。
农户资本积累缓慢,缺少生产建设资金。农户资本积累缓慢是农村地区的普遍现象。首先,农民收入较单一,绝大部分农民基本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粮食作物,近年随着粮价下跌,农民收入受到波及;其次,农民抗风险能力弱,自然灾害、婚丧嫁娶、重大疾病等因素都会严重影响农民收入;再次,近几年疫情一直不断,许多农民打工无门,且本地农民工多以体力劳动为主,缺乏一技之长,收入较低。
“不良授信”的影响方方面面
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客户,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有限,如果超过一定额度,对其“过度授信”,必然会带来风险。以企业为例,如果因“过度授信”而过度贷款,不可避免的会引发财务风险、经营风险,从发引发借款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
其一,会导致客户浪费使用资金。对于企业来说,其负债能力有限,企业的利润创造能力越高,其偿债付息能力越高,一旦超过自身能力的负债,势必会造成资金使用率低,生产经营成本高,从而造成经营效益下降。
其二,会助长客户盲目扩张行为,从而引发产能过剩等行业风险问题,一旦客户投资项目失败,将会无力偿还贷款。
其三,“过度授信”往往是因为多头授信。一旦借款客户有不好信号传出,银行为了减少损失,本着“快进快出、后进先出”原则就会全面抽贷,堵死企业盘活出路,加速了企业“灭亡”。因此,对超出客户负债承受能力或超出客户实际资金需求的信贷投放越多,往往越会造成不良贷款。
练就“火眼金睛”增强甄别能力
一般来说,银行给客户贷款,只会查看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来分析这个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但对于部分民营企业来说,通过虚假交易来虚增利润,从而让企业的报表指标看起来良好,以此获取融资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所以,关注企业非财务指标也是判断客户是否存在“过度授信”的一个重要信号。
首先,判断是否存在多头授信。多头授信不一定说明存在“过度授信”的情况,但多头授信往往容易导致“过度授信”。一方面,经营较好的企业往往会有多家银行主动降低授信条件为其授信,甚至会放松监管要求,超过企业资金需要给予授信;另一方面,那些不能从正常途径借款或者所需资金与实际授信金额不匹配的的客户会故意利用银行间信息不对称的弊端,隐瞒真实负债水平或真实的资金用途,多头套取银行授信。
其次,判断是否存在关联互保。之所以存在关联互保,往往是因为企业自身无法提供充分的抵押品,换言之,其自身资产无法支撑足够的贷款,不得不通过关联互保来获取银行贷款。因此,关联互保是“过度授信”的重要表征之一。
最后,判断是否存在多元投资。现在有企业直接挪用信贷资金,大多数是抽取企业经营资产去进行其他投资,从而用银行贷款补窟窿。因而,如果发现企业及企业主要股东有多元投资行为,尤其是存在过度扩张、跨行业盲目投资企业行为,不管其信贷资金挪用与否,都要分析是否存在“过度授信”问题。
“过度授信”需加强防控策略
加强前期的信贷真实性调查和贷后管理工作。采取实地考察与间接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面签面谈政策,仔细核查账务数据,不轻信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多关注客户的非财务因素分析客户是否“过度授信”,如:多头融资、多元投资、关联交易等。
合理核定授信额度。根据客户资金运营情况,科学预测企业发展趋势,合理测算企业营运资金缺口,并充分考虑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适度核定企业在本行的授信额度,对企业融资总量控制在既不超过企业实际经营融资需求、也不超过企业财务承受能力的范围内,主动退出过度融资及管理能力跟不上的客户。
开展金融机构信贷信息共享,防范“过度授信”风险。各金融机构应相互合作,实现授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杜绝客户“过度授信”,以便防范信贷风险,同时,有利于把有限的资金投向更有需求的客户,促进农业发展。
健全风险防控措施,优化信贷管理模式。金融机构应加强信贷管理,将客户贷款风险防控贯穿到整个贷款流程,并适当引导负债过大的客户合理压缩信贷额度,对重点客户实行重点监控。同时,注意吸取其他金融机构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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