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交警蜀黍在后台
总收到一些小伙伴对“逆向行驶”的
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
REC
(来源:网友提供)
REC
(来源:网友提供)
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
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
轻则引起交通堵塞
降低道路通行能力
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机动车在普通道路逆行
已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高速上的逆向行驶带来的
更是致命的危险
(来源:广东公安)
2021年10月9日
一辆白色小车在行驶至
揭惠高速公路惠来往揭阳方向的
潮阳服务区匝道时
突然逆行进入服务区
随后又从服务区
逆行进入高速公路超车道
驾驶人刘某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
被交警部门记12分、罚款200元
高速上绝不可违法掉头逆行返回
应“将错就错”继续行驶
在下一个高速公路出口掉头
调整路线
千万不要强行“纠错”
除了机动车的逆向行驶外
在日常生活中
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也常出现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逆向行驶危害大,上路并非“任我行”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正常方向行驶的轿车迎面相撞
有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了方便、抄近路等,会在道路上逆向行驶,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
潮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驾车出行,安全第一
切莫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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