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香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持续深化“即研即打”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打击是最好防范”的理念,围绕资金流、信息流、人员流精准研判、循线追踪,严厉整治贩卖银行卡、电话卡以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于3月29日成功抓获2名涉嫌电诈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经查,2023年3月18日至1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9岁,香河县人)在明知他人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前提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刷流水”,并提供手机银行APP刷脸认证帮助,涉案金额达9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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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3年2月至3月期间,违法嫌疑人李某(男,56岁,河北省饶阳县人)在明知他人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将自己2张手机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期间,李某并未获利,尚不构成刑事犯罪,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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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公安提醒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日益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帮信犯罪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泛滥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郑重提醒: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生财有道,切勿以身试法!不要轻易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等交给他人,勿贪小便宜,莫赚不义财。

来源:平安香河

香河各乡镇便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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