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正当防卫是有明显的规定的,面临不法侵害,只有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能够利用正当防卫这一权力。正当防卫这一概念不能滥用,否则你打他一拳,他打你两拳,你得打他三拳,随着矛盾的升级就容易激化矛盾,产生不可预料的后果。大家如果都这么处理纠纷的话,那么我们的和谐社会无从谈起,而且更不利于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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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的辱母案给了人们很好的案例,因为几个黑社会分子到家里追债,在儿子于欢的面前侮辱他的母亲。让他的母亲吃大便,把他的母亲提到厕所里,扯住他母亲的头发往马桶里塞,用水淹还拳打脚踢抽耳光,这还不算,还当着母子的面播放黄色录像。黑社会分子之一的杜志浩脱下裤子,用自己的下体侮辱于欢的母亲苏银霞。面对此情此景,于欢拿起尖刀一顿乱捅,最终造成黑社会人员死伤。刚开始的时候,法院以逼债之人并没有拿凶器,并没有威胁到于欢母子的生命为理由,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经法律专家争取,法院认定于欢是正当防卫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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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正在建立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就是为了要减少矛盾,冷静处理问题。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加,人们交往的增多,发生矛盾的概率也在增加。一旦产生了纠纷,无论是什么原因?无论是什么矛盾?一定要走合理合法的程序。法律是公平的,对每一个人来说,会保证大家的所有权利。如果不是必要,最好不要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以免防卫过当造成别人伤害,自己也要受到惩处。

如果在处理矛盾过程当中随意使用正当防卫的概念只会小事变成大事,大事变成要命的事。谁也不能吃亏,谁也不能退让,14亿人都这样的话,那怎么建立和谐的社会呢?所以我们最好不要滥用这一权利,生活当中遇到问题,首先要冷静处理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话,就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