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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方甄选假野生虾被罚”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

据了解,系东方甄选野生虾供应商——青岛浪海情经贸有限公司(简称“浪海情”)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即墨区市监局罚款16.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00元,共计17.19万元。

处罚详情显示,经查,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加工原料生产方式为“养殖”,但食品包装标识有“太平洋大虾 100%野生”等字样。

洞察第397期

撰文/佐伊

审校/小渡

今年3月,“东方甄选养殖虾当野生虾卖”的话题就曾登上热搜,有消费者投诉“东方甄选”将养殖虾当野生卖,引发网友热议。

据报道,2022年6月14日、6月16日、6月17日,王先生先后在“东方甄选”直播间下单了同一款冷冻虾,商品名称为:厄瓜多尔桑塔白虾,价格均为139元,重量1500g。

当时直播间内,东方甄选的主播董宇辉宣传称,此虾为“100%野生”。同时,商品详情页内标明“新鲜海捕太平洋大虾”。

在开箱时,王先生察觉此“野生虾”与养殖虾外观几乎一模一样,经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此虾确为养殖虾。在投诉半年无果后,王先生选择起诉“东方甄选”。

对此,东方甄选表示,“董宇辉在直播间确实是说的100%野生,但是我们也是被供应商给欺骗了。”

供货商浪海情则表示,不认可东方甄选的甩锅行为。“公司当时存在包装错印的情况,整改好后给了东方甄选。但东方甄选还是拿着整改前的样品做展示。”

如今,这场“假虾”风波也终于有了定音。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青岛浪海情经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即市监处罚﹝2023﹞134号。

据了解,今年3月,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涉及浪海情的舆情信息后,便对浪海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确认涉案食品是当事人向“东方甄选”直播间供货。

但在其经营场所现场未发现涉案食品和涉案食品包装物,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随后,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浪海情立案调查。

经查,去年6月11日至15日,浪海情与“东方甄选”直播间合作对涉案食品进行销售。

具体合作方式为“东方甄选”直播间根据浪海情提供的直播手卡及产品样品进行直播推荐,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的食品链接下单,浪海情在直播平台后台收到消费者订单信息后,便将产品打包发送给对应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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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处罚书显示,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加工原料生产方式为“养殖”,但食品包装标识有“太平洋大虾 100%野生”等字样,故浪海情经营的涉案食品标识“100%野生”字样属虚假标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浪海情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100元,对当事人处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6倍罚款16.68万元,共计17.09万元。

诚信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更是必须践行的行为准则。

此类虚假或误导消费者是非常短视的行为,不但影响自身长远发展,更危及所在行业声誉。浪海情还需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全方位提升其诚信经营水平,进而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实现自身长远发展。

此外,直播带货目前已经成为电商领域的一股新兴力量,具有很大潜力和发展前景。只有监管部门、平台公司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让这个行业真正实现健康有序发展,持续为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购物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