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鲁H5G3X9
违法时间:2023-05-24 14:23
违法地点:滕州市龙泉路与荆河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处理:罚款200元,记3分
No.2 鲁DZN235
违法时间:2023-05-24 15:21
违法地点:滕州市荆河路与邾城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处理:罚款200元,记3分
No.3浙C57YX0
违法时间:2023-05-24 06:21
违法地点:滕州市新兴路与杏坛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处理:罚款200元,记3分
No.4 津AA10219
违法时间:2023-05-23 15:33
违法地点:滕州市荆泉路与至善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法处理:罚款200元,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