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华池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冯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予以惩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9年3月,冯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高某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高某预先扣除了相应利息,实际借给冯某28200元。借款到期后高某多次催要,冯某于2020年底归还利息4000元,剩余本息拒绝给付,高某遂将冯某诉至华池法院。华池法院审理认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故判决由冯某归还高某借款本金28200元、利息9698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冯某发出执行通知,得知法院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后,冯某主动表示愿意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但达成和解协议后一年多时间内,冯某却没给高某一分钱,而高某因患有恶性肿瘤疾病在北京医院治疗,急需用钱,执行干警多次到冯某家寻找也未发现其踪迹。近日,根据高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终于发现冯某行踪,再次敦促其履行和解协议,但冯某以各种借口企图继续拖延履行。鉴于冯某多次失信,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华池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目前已往送西峰区拘留所执行。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心存侥幸、耍小聪明,先是痛快的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之后却故意拖延,甚至玩起“失踪”。这种严重不守信用,规避、抗拒执行,挑衅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华池法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庆阳最生活

本公众号提供最新、最有趣、最实用的本地资讯!欢迎大家关注庆阳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