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分局,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安徽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省联社,各城商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商行,新安银行,国元农险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省银行业协会,省保险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安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深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整车生产—后市场”全产业链金融布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新能源产业链中小企业,全面拓宽产业链金融服务广度

(一)常态化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服务专项对接活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汽车办联合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入库企业清单”定期推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全省各金融机构更新发布入库企业名单。各金融机构要以入库企业清单内企业为基础,整合内外部信息,建立本机构相应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白名单”。各银行机构要对照名单对辖内企业组织开展常态化走访对接活动,可与金融“五进”、中小科创企业融资对接、政府项目融资专项对接、金融机构举办的专项对接等活动有机结合,确保名单内企业走访对接全覆盖。鼓励各金融机构入驻安徽省汽车产业供需对接平台,及时发布金融供需信息,积极与平台内汽车产业链企业开展常态化线上融资对接,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鼓励实施优惠内部转移定价,在授信审批、考核激励、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

(二)大力发展全链条供应链金融。鼓励各金融机构深化拓展“一链一行多企”的服务机制,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和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创新供应链金融数字生态,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系统协同联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接链上企业生产交易、仓储物流等核心数据,制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方案,开发系统化、全场景的数字供应链金融产品,增强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能力。鼓励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对链上中小微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订单融资、信用证等各种供应链金融业务。运用供应链金融强化金融要素与产业链良性互动、互融互促,畅通整车、零部件、后市场企业金融合作,推动供应链由生产制造环节向技术研发、后市场等全链条延伸,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金融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三)为产业园区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业务允许范围内和风险可控前提下,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建设,对产业相对集中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承载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产盘活、扩大投资、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融资支持,探索搭建产业+金融生态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产业园区内新能源汽车企业走访对接,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二、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全效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深度

(一)支持整车制造企业做强提升竞争力。以安徽整车企业供应链体系为依托,加大对整车企业、链属企业和供应链平台建设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可选定主对接企业,综合利用信贷、债券、保险、资管等手段,为整车企业提供全链条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研发投入、提产扩容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中长期贷款占比,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支持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和绿色化转型,助力打造全球一流汽车整车企业和世界级汽车自主品牌。

(二)支持零部件企业做大提升支撑力。鼓励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运用科技金融服务产品支持电池、电机、电控“三电”和车规级芯片等制造企业攻克技术难关、推动产品创新,支持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贷投批量联动”、银团贷款等方式为“三电”等企业加速成果转化和扩充产能提供资金保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应。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综合化金融服务,支持安徽汽车零部件企业引育计划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聚焦动力系统、车身系统、汽车电子、底盘和新能源等配套体系建设,支持提升本地零部件配套率,提升产业链韧性,为企业降本增效。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加快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回收拆解市场有序发展,培育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

(三)支持后市场企业做精提升带动力。鼓励各金融机构围绕汽车售后服务、充换电服务、品牌塑造、金融服务、二手车交易、汽车改装、智慧低碳出行、汽车文旅等后市场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助力汽车后市场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金发〔2023〕8号)要求,结合安徽地域特色,支持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贷款政策,简化贷款流程,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支持新能源汽车全省全域市场应用。

三、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金融需求,全力加大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一)有效发挥信贷的关键作用。鼓励各金融机构将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领域,加大信贷投放,同时在授信审批、优惠定价、激励考核等方面适当倾斜。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允许范围内和风险可控条件下,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等重点领域的低成本中长期资金支持。鼓励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发挥“主力军”作用,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与管理推进,搭建总分行、母子公司、条线间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总部集团内多元牌照、组合工具、多种产品的优势,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针对性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鼓励通过联合授信等形式加大对大中型项目、头部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各保险机构要用好汽车关键零部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保险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制造装备、材料等环节新产品应用推广。积极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专属保险产品谱系。用好保险的融资增信和风险缓释作用,探索开展“保险+商票质押”“保险+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碳排放权质押”等业务,进一步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海外战略布局及国际化营销网络建设的风险保障支持。各保险机构要健全价格形成机制,综合历史数据、行业经验、市场情况等因素,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科学厘定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

(三)优化跨境金融服务。加大对汽车产业链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协调行内和境外分支机构资源,强化与境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为优势企业境外生产和销售提供包括国别风险预警、贸易融资、国际结算、汽车消费金融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加快推进研发全球化、服务全球化和产能全球化,助力打造安徽“智造”海外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计监测。各金融机构应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常态化走访对接工作纳入本机构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支持统计工作。各银行机构应将按投向归属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信贷数据,体现在非现场监管季度报表《G19重点关注行业贷款统计表》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统计范围内,确保数据真实完整体现金融支持情况。各财产保险机构应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标签,探索实现专项统计。

(二)加强风险管理。各金融机构要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坚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稳健经营。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行业分析,明确市场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可持续原则开展差异化金融服务,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扩张,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监管分局、省银行业协会、省保险业协会要积极做好常态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服务专项对接活动的宣传工作,并对金融机构先进做法和创新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媒体、企业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大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务产品的宣传力度。各银行保险机构省级机构负责统计本机构全省专项对接情况,填报《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服务对接活动情况表》,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与《中小科创企业金融服务对接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共享平台邮箱。

联系人:安徽监管局 任晓红0551-65192356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鲁亚东0551-62063713

省汽车办 张 齐0551-62601134

共享平台邮箱:tongxinchu@ahbn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