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天津市民朋友更好地了解
天津市殡葬服务相关政策和殡葬服务项目
天津市民政局
推出“送亲人 找民政”服务品牌
“96456”服务专线
殡仪业务办理
市民家中遇有丧事,可拨打“96456”殡葬服务专线咨询办理或就近咨询以下服务网点办理业务。
一般治丧办理流程
(1)拨打“96456”殡葬服务专线;
(2)白事顾问入户协助丧属开展丧事服务并妥善安置遗体;
(3)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到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到社区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4)选择火化时间、殡仪车等殡仪服务;
(5)火化后骨灰可寄存在殡仪馆或选择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等其他骨灰安放或安葬形式。
经营性公墓业务办理
(一)办理购墓所需证件
(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逝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遗体火化”票据或原《骨灰安放证》(《骨灰安葬证》)复印件。
(二)墓地合葬业务办理所需证件
(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墓地安葬证》;
(3)逝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遗体火化”票据或原《骨灰安放证》(《骨灰安葬证》)复印件。
节地生态安葬惠民政策
(一)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1)骨灰撒海
①预约及办理时间
骨灰撒海服务实行全年预约受理,根据报名情况,在气象条件允许下适时组织开展。2024年骨灰撒海,计划于3月中旬开始,预计全年举办26批次,具体举办时间承办单位以电话方式逐一通知家属。
②骨灰撒海服务预约电话: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27716792、27322944(8:00—16:00)
③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拨打服务电话或登录“天津殡仪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报名。承办单位确定撒海日期后,提前3至4天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地点携带骨灰及办理要件办理手续,骨灰临时免费寄存在承办单位内。骨灰撒海当日,承办单位将统一组织市民集合乘车前往码头乘船。符合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待骨灰安葬后,家属将收到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
④办理要件
——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逝者骨灰;
——提供出海当天参加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2)骨灰草坪葬
①预约及办理时间
预约及办理时间
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骨灰草坪葬实行全年预约登记,群众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预约。
②草坪葬服务预约电话:
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6824711(8:00—16:00);
滨海新区汉沽逸安园:67191124(8:00—15:00);
西青区西城寝园:23980930(8:30—16:30);
③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拨打服务电话进行预约报名。承办单位确定安葬日期后,提前一周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地点携带骨灰及办理要件办理手续,骨灰临时免费寄存在承办单位内。安葬当日,承办单位举行安葬仪式。符合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待骨灰安葬后,家属将收到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
④办理要件
——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逝者骨灰。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标准
(1)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标准为1000元/具;
(2)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标准为1420元/具。
(三)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①逝者为天津市户籍;
②2020年1月1日(含)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③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④申请人应当为逝者的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
(2)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①逝者为天津市户籍;
②2020年1月1日(含)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③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
④基本殡葬服务遗体冷存、遗体运送、遗体火化均由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
⑤逝者遗体火化后六十日内直接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⑥申请人应当为逝者的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
——如在申请办理节地安葬的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逝者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受托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名下银行卡。申请人为受托人的,需提供委托人名下银行卡;
4.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开具的遗体冷存、遗体运送、遗体火化票据原件。
——如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逝者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受托人的,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名下银行卡。申请人为受托人的,需提供委托人名下银行卡;
4.火化证明(火化票据)原件或原骨灰安放(葬)证复印件。
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一)什么是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但不享受丧葬补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申领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二)哪些情形不享受丧葬补贴?
本市亡故的城乡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发放办法》规定的丧葬补贴:
(1)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2)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领取丧葬费或丧葬补助金的人员;
(3)特困供养人员;
(4)在本市死亡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火化的人员;
(5)在异地或通过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费、丧葬补助金的人员。
(三)丧葬补贴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丧葬补贴标准为1800元。
(四)申请丧葬补贴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申领丧葬补贴应于逝者火化后6个月内。
(2)及时注销户口。
(五)到哪里申请丧葬补贴?
到逝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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