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4年2月1日,陈某某驾驶津B91N5*小型轿车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由北向南行驶至砂石线58KM+800M(五台山风景区后石佛村路段)处时,因路面冰雪侧滑留滞在路面西侧山体旁边,行人高某路过看见后对其进行施救;随后,成某驾驶粤BZ7L3*小型轿车也因路面冰雪湿滑,导致车辆尾部撞向路中隔离护栏后失控撞向津B91N5*车尾。造成正在对津B91N5*小型轿车实施救援的行人高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降雪天气路面湿滑易结冰,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行车途中保持足够的安全车速、车距,谨慎驾驶,不得猛打方向、急刹急减,积极预防车辆打滑、失控等情况的发生,行车中牢记“降速、控距、亮尾”。如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

案例

2024年3月9日,苏某驾驶车牌号冀ADU82*小型新能源汽车,在忻府区沿忻定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国道108线和平街交叉口时,因超速驾驶与沿和平街由西向北左转弯国道108线的孔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D033*(上乘李某)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苏某、孔某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通过有交通标志或信号的平面交叉路口时,司机应注意以下几点:控制行车速度,在行近平交路口时,须在距路口50~100米的地方减速。注意平交路口的交通标志和信号,服从指挥,绝对不能在停车中抢信号起步,更不能突然加速强行通过。为了保证在平交路口停车后能及时起步,停车时不要关闭发动机。当预计快放行时(一般看横向路口指挥灯黄灯闪亮),应做好起动准备,允许通行的绿灯一亮,即应起步。如果要在平交路口转弯,应提前发出转向信号,进入导向车道,夜间须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减速慢行,认真观察,小心通过。

案例

2024年3月9日,郭某驾驶车牌号为晋F726*小型汽车,在宁武县前马线与仝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NV2*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仝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此外,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设有禁止超车标志的区域或道路中心线为实线的路段严禁超车。

案例

规范使用安全带正面案例:

2024年3月3日,忻州市岢岚县漪阳路发生一起两辆小客车迎面相撞的交通事故。由于事发时两车驾驶人都按规定系了安全带,此次事故并未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仅是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提示:开车需谨慎,驾驶要小心。车辆安全带是驾驶人的“生命带”。作为驾乘者,日常养成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好习惯,能在意外发生的危急时刻挽救生命。为了自己的安全,更为了车上亲人的安全,请自觉养成开车系好安全带,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的良好驾驶习惯。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