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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是/陷/阱

拒绝套代购

维护自贸港

抵制高利诱惑,拒绝“套代购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身份证

免税额度

飞机票

火车票

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岛免税购物让中国消费者更便捷地享受到全球好物,在扩大对外开放、繁荣消费市场和促进有效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巨额利益的刺激下,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组织招募“水客”的方式分散购买免税品带至岛外进行二次销售牟利。令人痛心的是,其中部分大学生法治观念淡薄,贪图蝇头小利参与“套代购”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危害。

 拒绝“套代购”,对“套代购”走私行为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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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套代购”,对“套代购”走私行为说NO!

什么是走私?

走私犯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的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的行为。

《海关法》将入境的商品数额大小、商品是否用于出售牟取利润作为认定认定走私的标准,同时《海关法》允许个人携带一定合理数量的货物、物品。但是,作为私人的境外代购者,为了谋取利益以及通过逃避关税使得自己商品在国内有一定的竞争力,往往利用我国海关基于常情给予“物品”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商品”乔装成自用的“物品”,逃避应当缴纳的税款进而牟取利益。

什么是套代购?

什么叫代购?

利用自己的离岛信息为他人购买免税品牟利,即为代购。

什么叫套购?

利用他人的离岛信息购买免税品牟利,即为套购。

什么叫"套代购"?

“套代购”走私违法犯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偷逃国家应纳税款。这类违法犯罪隐蔽性比较强,需要大家提高辨别能力,学法懂法、自觉守法。

帮家人朋友买免税品算代购吗?

海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旅客所携带的免税品是否属于合理自用范围进行现场审核和判断。

记住不以盈利为目的,同类物品数量不超过限制就对了。

代购就违法吗?

“代购”并不就等于“违法”,而是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公民出国及出入免税区都可以在一定额度内购买免税商品,享受一定实惠,不缴税金。而代购商也可以在合法范围经营代购生意,比如一些代购网站,他们在国外采购国内的稀缺商品,然后销售给客户,但是在税金上他们会以商品成交的最终价格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都是合法的。

所以说代购并不是全都违法的,合理的海外代购并不违法,套代购才是违法,而走私、逃税就是犯罪。

“套代购”的主要形式:

有偿代购

有偿出借个人离岛免税额度,为套购团伙购买、运输离岛免税品的行为,违反海关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当中介

为套购团伙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将被依法作为走私共犯论处。走私行为偷逃税额十万元以上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代购

作为团伙头目组织“水客”走私离岛免税品,或在走私离岛免税品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将作为主犯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如何合法购买

免税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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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五、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六、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七、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

离岛免税店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免税品,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理、处罚。

八、离岛免税政策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离岛免税店销售的免税商品适用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相关管理办法由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九、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2012年第73号、2015年第8号、2016年第15号、2017年第7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158号、2018年第1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南离岛旅客

免税购物监管办法

第十七条 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一)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

(二)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

(三)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谋取非法利益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走私行为的;离岛免税商店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走私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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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携手起来,共同打击套代购走私违法犯罪,为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离岛免税购物法治环境而共同努力奋斗。

来源:海南工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