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发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4月2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玲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普宁市中医医院、下架山镇卫生院(中医馆)、康美中药材市场开展实地检查,与相关医务人员和中药材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我市中医药在服务民生、促进人民健康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对我市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以中医药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表示肯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普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有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检查组要求,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厚德精医,创新发展,坚定不移地将中医药学这一文化瑰宝传承好发扬好;要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更好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增进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揭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波,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熹,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明文,普宁市委书记黄锐亮,普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丽彬,普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和强,普宁市副市长林映群及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