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违法分子将“黑手”伸向年轻群体,引诱他们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并出售、租借给犯罪团伙,让他们成为了黑色产业链末端的“棋子”。

为进一步遏制电信网络诈骗上升趋势,严厉打击以买卖“两卡”方式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团风公安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近日,团风警方连续抓获2名非法出售、租借银行卡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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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回龙山派出所在办理一起涉卡案件时,发现余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出售银行卡。民警紧盯线索深挖研判,前往浠水县对余某某实施抓捕,但被狡猾的余某某逃脱。4月24日,经民警多次联系余某某的亲朋好友,进行政策攻心,余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回龙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卖我一张卡,给你500元!”1月初,余某某正在为缺钱之事发愁时,在网上认识了位“朋友”,在其怂恿下卖卡赚钱,余某某明知买卖电话卡是一件违法的事,还是心存侥幸,上了这趟“快车”,从中非法获利500元。

就在余某某自首当日,徐某某也因非法出借银行卡帐户而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到淋山河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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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1月10日,徐某某在明知将银行卡帐户出借他人违法的情况下,为非法获利仍新办一张银行卡并出借给陈某等人用于“跑分”违法犯罪活动,徐某某从中非法获利500元。

徐某某也知道这个行为是不对的,之前在网络上看到过类似的事情,这有可能会让别人利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网络诈骗,但不劳而获的“酬劳费”实在是“诱人”,还是因牟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了陈某使用。

目前,违法行为人余某某、徐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审 核:雷 洪 郭子华

来 源:平安团风

校 对:罗 莹 刘韵诗

编 辑:刘韵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