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年前,青海的省委家属院内发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凶杀案,这起案件有多恶劣呢?

杀人凶手在狱中大放厥词,“学习”一年后就成为了监狱里的“医生”,手中握有监狱药方的权利。他没有一丝悔意,还说“我不怕,我爸爸是办公厅主任,他管保卫,有办法。”

头条号眼看杀人凶手从死刑变成死缓,接着变成无期徒刑,邓公等国家领导人震怒了,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青海检察院竟然糊弄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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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最终结局如何呢?

青海“二·二七”案

这起案件被称做青岛“二·二七”案,杀人凶手名叫杨小民,被害人叫做王强。杨小民为何会杀了王强。

杨小民和王强住在青海省委家属院内,两家人是邻居,杨小民大王强8岁。1979年2月26日这天早上,两人前后来到水房打水,王强倒水时不小心弄到了杨小民的裤子,两人因此事大吵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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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上午,两人又一次在水房碰见,再次提起了26日的事情,结果不欢而散。王强回到家里后,便躺在床上休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不久后,杨小民戴着口罩和白色的卫生帽突然闯进他的房间。

王强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杨小民拿刀连捅14刀,其中10刀深入到王强的内脏。等其他邻居听到王强的惨叫声赶来时,王强早已昏迷,而杨小民也跑了。

王强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杨小民也很快被西宁公安部门逮捕。但杨小民没有丝毫害怕和悔意,他在监狱里和其他人反复讲述他杀害王强的经过,还嚣张的说“我爸爸是省委办公厅主任,他管保卫,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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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起先都只是听听就过了,毕竟杨小民这起案件的证据链是完整的,很容易就能审理清楚。果不其然,城中区法院认定杨小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于9月6日依法执行。

这份判决书被送到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该中级人民法院也核准了这一判决,随后又将判决书送到了青海省高级法院复核。

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青海省高级法院表示,杨小民年纪尚小,这起案件是因小事而起,两人存在搏斗的情况,讲不好是谁先动手的,所以不能判杨小民死刑,便将他的死刑改为了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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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一出,整个青海几乎都震惊了,杨小民犯罪证据充足,且年满25岁,却不能判处死刑?大家都不服,王强的家人更是气愤。

王强姐姐拿着王强案发时的血衣跪在省高院大门口哭诉,可惜,院里没有人理会她,只有群众可怜她。

王强姐姐知道在青海无法申诉,便自费去了北京上访了5次,中央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都注意到了此案,也都依法给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函、去电要求他们复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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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青海高级人民法院却糊弄了中央,每次收到中央发来的信函,就召开会议,每次会议结果都是维持杨小民死缓的判决。

最过分的一次发生在1984年,省委把杨小民案件发到了西宁各个地区,让大家一起讨论,据统计,当时有84个单位参加讨论,总计有8789人,其中有6725人要求判处杨小民死刑,可最终,杨小民还是维持了死缓判决。

令人更气愤的是,杨小民在监狱里“学习”了一年,就能掌管监狱医院,成为了一个“医生”。他的判决也从死缓变成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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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大家也相信了杨小民的父亲真的有办法护住他,那么,杨小民父亲能将杨小民护到最后吗?

一篇特刊

杨小民的父亲叫做杨国英,在案发时,他是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此案发生后,杨国英升任为省委副秘书长。杨小民在他和其他领导的庇护之下安然无恙。

但是,杨国英的做法惹怒了不少人,其中就有一位光明日报青海站的记者“陈宗立”,他和杨家、王家同住在一个院子,自从知道杨国英包庇儿子后,他四处奔走调查,收集到了杨国英等人腐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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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6月,一篇名为《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杨国英之子杨小民故意杀人重罪轻判群众强烈不满》的新闻稿件刊登在《光明日报》特刊上,虽然这篇稿件没有面向大众,但却引起了轩然大波。

邓公、胡耀邦等人8位国家领导人了解此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大怒,胡耀邦当时的批示很直白,他说“徇私枉法,官官相护,封建家族关系”,要求严肃处理此案件。

1984年12月,中央派出了调查组远赴青海调查杨小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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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青海省委坚持维持杨小民死缓的原判,他们的理由是,若是直接改判杨小民死刑,容易引起其他犯人的惶恐。

那么,真的是这样吗?

实际上,杨小民在狱中和其他人说起此案时,其他犯人也非常愤怒。据悉,当时监狱里有个绰号叫“铁匠”的犯人还为此事扇了杨小民两个耳光。其他犯人出狱后,也找到王强的家人,揭发了杨小民在监狱里的恶行。

由此可见,杨小民被判死刑压根不会让犯人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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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的深入调查,杨小民案发没几年,当年力保他的官员都升职了。中央调查组从这些官员的下属、亲人入手,陈宗立也将多年的调查结果交给了中央调查组。

经过4个月的严密审查,中央调查组认为青海省高级法院存在歪曲事实等罪过,确实出现了包庇罪犯等错误行为,法院要为此案错判负有直接责任,办理案件的相关负责人负有重要责任。

1985年7月,中央再派工作组进入青海,协助青海省委和有关部门纠正此案,同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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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7月底,杨小民被执行死刑。

涉及此案的相关人员均被调查,原来的青海省委书记赵海峰、原省法院院长杨树芳,原省法院院长杨西林等8人要负主要责任,他们有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有的被开除党籍,撤销了党内外的一切职务,有的也被给予了处分。

1986年1月,在中共中央常委扩大会议上,邓公对青海“二·二七”案的处理结果给予了肯定,他说,“青海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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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光明日报网上报史馆 《陈宗立介入杨小民杀人案始末》
[2]光明网 《杨小民杀人案始末》 2018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