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贤沛 实习生黄敬奎 4月30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2023年中山市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考核情况,并对2024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4月30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召开。

南都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超三分之一的镇街在中山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获得优秀等次。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工作程序,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2023年第四季度黑臭河涌减少195条

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敏介绍,2023年中山市空气质量稳中有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全省第2位,NO2和O3改善幅度均排全省第4位,PM2.5年均浓度稳定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过渡阶段目标。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全市内河涌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中山市政府出台《中山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方案》,坚持考核问效,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治水责任。不断加大镇街考核中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分值占比,占比由2019年度的28%提高到目前的50%。2023年第四季度黑臭河涌111条,数量较第二轮央督期间减少195条,减少6.5成,河涌水质有所改善。

此外,杜敏表示,2023年中山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安全,声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环境风险态势持续稳定,涉环保“邻避”规模性群体事件“零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零发生”。

2023年度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情况公布

2024年初,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直相关部门通过镇街自评、考核初评结果意见征求及考核复评工作,对各镇街开展了2023年度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形成了2023年度中山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

其中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石岐街道、五桂山街道、民众街道、小榄镇、沙溪镇、黄圃镇、三角镇等8个镇街获得优秀等次。除大涌镇获得合格等次外,其余14个镇街获得良好等次。

杜敏称,接下来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有序推进“双碳”行动,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丽中山。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一证式”管理路径

为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邓耀杰介绍,《办法》坚持落实法律法规要求、衔接融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以及“一证式”监督管理三大修订原则,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工作程序、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办法》从衔接《条例》、提升环境管理效能角度,更新优化了相关规定,并补充排污登记管理、制度衔接、质量核查、重新申请、执行报告检查、信息公开等规定。此次《办法》具备三大特点:管理对象更加全面、审批流程更加规范、依证监管更加明确。

《办法》进一步优化流程和简化材料相关要求。《办法》明确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重新申请、变更等相关情形,细化延续、遗失补领等情形的相关程序及时限要求,在结构和思路上与《条例》保持一致,内容上进一步实化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