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电话
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线”
是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线”
是群众危急时刻的“求助线”
谎报警情占用公共资源
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
面对这般肆意妄为碰触法律底线的行为
警方绝不姑息!
案例一 谎报警情泄私愤
近日,大旺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接杨某多次报警称,某会所存在违规经营。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但并未发现违规经营情况。经民警实地走访核实,报警人杨某在该会所消费期间因费用问题曾与工作人员发生多次争吵,企图通过报警吓唬会所工作人员,以达到退款目的,属于恶意报警。
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谎报警情发酒疯
日前,大旺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接到刘某报警称,某小区住户存在违法行为,还反复告知民警其有视频和照片等确凿证据。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处置,但并未发现异常。经了解,刘某酒后故意寻衅滋事,拨打110报警电话,恶意编造虚假事件,严重扰乱了接处警的工作秩序。
经批评教育,刘某认识到了谎报警情的严重性,对其醉酒后的“任性”行为后悔不已。目前,大旺公安已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报警是“无价”的,但报假警是“有代价”的。捏造事实谎报警情案情、延误警情的处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恶意报警、无效报警,都是在消耗有限的警力资源,请把宝贵的资源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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