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社会老人倒了不敢扶,老人打麻将也不敢陪玩了,你看看这不就出事了?

在浙江温州,有位78岁的老人家,平时喜欢去棋牌室打牌。但谁能想到,某次他玩得正兴起,可能是因为手里的牌太好了吧,老人一激动,突然就倒在地上不起来了。大家急忙叫救护车,但遗憾的是,老人还是没能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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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老人的家属觉得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他们认为棋牌室老板和那9个跟老人家一起玩牌的牌友们,都没有尽到应尽的关心和照顾义务。

再加上家庭经济困难,于是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棋牌室老板和9名牌友,一共10个人,得共同赔偿他们经济损失35万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法院会如何处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回顾

陈老伯,一个78岁的老人家,退休后他和老伴就一起帮他们的独生子小陈看孩子、买买菜、做做饭。等到小孙子去上学了,老伯就爱到附近小区的棋牌室玩几把。那棋牌室是许老板开的,去那儿的基本都是退休的老人家。

其实啊,这些老人家聚在一起打牌,主要就是找个乐子,打发时间。他们挺自觉的,接孩子的时间一到,不管手里牌多好,都会立马走人。

那天中午两点左右,陈老伯吃完饭就去了棋牌室,当时黄老伯、李老伯他们都在。许老板看到陈老伯来了,就叮嘱大家要按顺序来,别伤了和气,然后他就办事去了。

哪里知道,陈老伯打着打着牌,可能因为太激动了,突然就倒在地上了。黄老伯、李老伯他们赶紧上前帮忙,有的扶他起来,有的打120,还有的急忙给许老板打电话。

可是啊,尽管大家反应都很快,陈老伯最后还是没救过来。

这事儿过后,陈老伯的儿子小陈就去找许老板和那些一起打牌的牌友,非要他们赔钱,一共要35万。

一场激烈的辩论在法庭上展开,那么这个案子最后又将如何判决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法律分析

首先,棋牌室的老板许某,他得保证大家在他那儿玩得安全。但那天他不在场,不光是没做好安全保障,出事后他也没能及时救援。

按照《民法典》1198条第一款:

棋牌室等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如若因未尽安全保障、积极施救等义务,而造成他人民事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所以棋牌室老板他得负主要责任。

再来说说黄老伯他们这九位牌友。他们和陈老伯一起玩牌,但没太注意陈老伯的身体状况,结果出了事。虽然他们不是医生,也不是家人。

但按照《民法典》的同一条款第二条:

群体性活动的参与者互负提醒注意安全、照顾等法定义务,如若因未尽上述义务造成损害的,各行为人均应当承担责任。

一起玩的人还是要互相照应,提醒注意安全。所以他们也得负点次要责任。

当然,陈老伯的儿子陈先生现在挺难的,毕竟要一个人照顾70多岁的老母亲。但黄老伯他们说,陈先生赡养老母亲是义务,和他们没关系。这话也没错,但事情已经出了,总得想办法解决。

司法所的人也来调解,跟陈先生说,就算告上法庭,根据《民法典》1176条:

自愿参加活动受了伤,主要责任还得自己担。

棋牌室老板虽然也有责任,但相对较轻。

最后,大家商量了个方案:

棋牌室老板出2.5万,黄老伯他们九人每人出6666元,政府再给3.5万的救助金,一共12万给陈先生。这事也就这么结了。

深刻教训

有网友表示,没想到这次“和稀泥”,居然和到与此事没有任何关系的主管部门头上了。也有网友认为,这是典型的“谁死谁有理!”不应该赔!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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