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禁止打印店打印指控、控告材料!甚至任何带有红印章的材料也包括在内。 如果被发现,将会被罚款2000-5000元。这样的奇葩规定,竟然确有其事。这就是活学活用法院所提倡的“为大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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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来自上海的律师和他们团队在宿迁当地办案,找到一家打印店打印材料。打印店老板犯了难,考虑再三,还是拒绝了,说是派出所有规定,不能给顾客打印这类文档。

律师十分惊愕,百思不得其解,只是普通的黑白打印,为何就打印不了呢?

打印店老板说,经常会有警方巡查。如果因为打了材料,挣几块钱,结果被罚款几千块,太不值了。

老板把当地警方发的通知文书给律师看,原来警方明确规定,禁止打印指控控告,以及红印章文件,甚至无法判断到底是何种用途的材料,一律不能打印。如果违反规定,将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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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也打电话向当地派出所求证,派出所回应,没错,确实有这个规定,尽量不要打这些东西。

律师认为此事非同小可,就把这事曝光到了网络。 宿迁的解释,让人哭笑不得!我们禁止打印店打印控告材料,第一有据可依,当地派出所“有这种规定”。第二出于大局考虑,这么做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宁”。

这番解释乍一听合情合法,且把层面提升到了“社会稳定”的高度。意思很明显:大局就是维稳,打印不了举报材料,就没人告状了,社会自然稳定了,大局自然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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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检举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很显然,解释的套话似乎套错了地方,当地派出所出台这种规定,依据的是哪条法律呢?

一个地方派出所可以定规,不能打印控䜣材料, 你是执法单位,不是制定法规单位, 是不是违法。

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就是乱立规矩,行为违规。“维护社会稳定”就更加逻辑不通了:把控告途径堵死,把提意见的人解决了,社会就安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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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打压公民控告权非但不利于社会安宁,反而会激发更多的问题和矛盾。把问题解决掉,这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