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6日讯近日,潍坊市临朐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几名群众报警称,其储藏室内存放的高档白酒被盗,损失巨大。

接警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从刑警大队、城里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据了解,这几户群众将多年来收藏的高档白酒存放在自家储藏室,报警当日,被盗群众发现自家储藏室卷帘门有被人撬动的痕迹,打开储藏室时瞬间傻眼了,室内价值不菲的高档白酒被洗劫一空。通过现场勘查和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发现一辆悬挂外地牌照的大众宝来汽车曾于案发当日凌晨流窜到报警人所在小区,车上两名男子趁夜色潜入该小区实施盗窃,得手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经巡线追踪,办案民警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身份,并确定其驾驶车辆为某汽车租赁公司车辆。经分析研判,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背后是一个7人犯罪团伙,其成员分工明确,协作配合流畅默契。为及时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防止该团伙继续作案,掌握犯罪嫌疑人落脚点后,办案民警雷霆出击,于5月2日下午赶赴外地开展抓捕工作,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甲、王某乙、孙某某、赵某某、某某某、张某等7人抓获归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甲、王某乙等对其组团实施盗窃高档白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此前不慎将从李某处租来的偷酒车撞毁,为偿还其车辆租赁及维修费用,赵某某伙同刘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等人,使用从李某处租来的其它车辆继续实施盗窃高档白酒的犯罪行为,而李某在明知赵某某等人租车用于盗窃的前提下,仍将车辆提供给其使用。期间,赵某某、刘某某负责租车,王某甲、王某乙负责偷酒,孙某某负责保障路费、把风并协助销赃。据统计,该团伙成员曾多次流窜至青岛即墨、黄岛和潍坊青州、临朐等地实施盗窃,涉案价值8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甲、王某乙等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通讯员 宫德军 高晓蓓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