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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人民法院百尺竿法庭庭长 邢倩

“我好几年没看见孩子了,我想见孩子,可是她爸不让见。”近日,已经离婚五六年的李某起诉到涿州市人民法院百尺竿法庭,请求判令其前夫张某协助其行使探望权。

承办法官邢倩了解案情得知,李某与张某五年前协议离婚,当时孩子刚一岁多,一直跟随男方张某生活。近期,李某几次与张某联系,表示想要探望女儿,均遭到拒绝。

受理案件后,邢倩开展着手摸底工作,联系男方张某,初步看看被告对这件事的态度。

“离婚的时候孩子那么小,她几乎没看过孩子。这么多年孩子都是我带,现在我们一家人生活得很好。她想看就看啊?我坚决不同意。”邢倩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电话那头的张某气愤难耐,挂掉了电话。

“这是一件传统家事纠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探望……”邢倩坐在电脑前认真地查阅案件电子卷宗。她指尖轻点鼠标按钮,轻轻地翻动,时不时停下来,拿笔在手边的笔记本上记录着案件重要信息。“优先采用调解模式化解,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再摸一摸具体问题出在哪里……”邢倩有条不紊地将工作思路列明清单。

面对被告张某对调解的消极态度,邢倩不厌其烦地与张某联系,引导他有话面对面说出来,最终张某同意到法庭参与庭前调解。

“当初我真的是没有能力照顾孩子,我承认这些年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现在我是真的很想念孩子,真的很想弥补……”在诉前调解中,李某一口一个“真的”诉说着自己的苦楚和对孩子的思念,说着说着声音哽咽起来。

张某则表示,李某这么多年没有看望过孩子,也没有给过抚养费,而且他已经再婚,孩子和他妻子关系很好,不希望李某再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随着调解的深入,两人的言语越来越激烈。第一次调解因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而失败。

邢倩深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于是拟采用“调判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两人的初衷都是好的,都是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邢倩结合第一次调解经验,再次研究分析案情,制定了庭前调解预案,并从电脑“案例库”里检索相关判例打印了出来。

开庭当日,邢倩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把之前打印好的判例分发给当事双方,并以此为代入点,以民法典内容中的探望权为切入点,认真剖析解读判例的相关情况,随后耐心引导双方放下成见,切实从孩子成长角度思考问题。

“你们于孩子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人父和人母,你们的陪伴和探望对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虽说你们已经离婚,但如果对立情绪总这么强烈,势必影响彼此在孩子心中的形象,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邢倩悉心开展调解。她对张某说:“李某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她的探望对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是有利的。”继而转头对李某讲:“你也要站在张某的角度换位思考,要考虑孩子的接受程度和适应程度。”

当事双方情绪逐渐平稳下来,均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那你想怎么探望?”张某态度缓和,从内心里承认了李某的探望权,主动开口问。

“孩子这么多年跟着你,你照顾得这么好,我心里真是感激。孩子大了,可能对我还有一个适应、接受的过程,我想每周末趁孩子休息接她跟我住两天。”李某态度诚恳地道歉,向张某表示感谢。

在邢倩苦口婆心的劝解下,当事双方就探望孩子方式、周期达成了一致意见。

“婚姻如水,身处其间,冷暖自知。婚姻无法维系,但不要忘记共同抚育的孩子,他们是需要父母陪伴和呵护的小天使。愿以此案为例,劝勉每个人认真对待婚姻,对待孩子,即便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也要不计前嫌,携手为孩子搭建爱意满满、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邢倩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