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办理疑难复杂和争议较大的刑事案件应当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做到厘清案情、释明法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重在释法说理,解开“心结”,引导当事人理解、认同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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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邱区检察院对贾某某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举行了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新邱检察院秉持“民有所呼,检必有应”的理念,应申诉人要求,采取了全程网络直播的方式。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希山主持,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和案件承办检察官参与听证会。

听证经过:

听证会上,承办申诉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诉人陈述了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听证过程中,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耐心引导申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充分陈述其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

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原案件承办检察官从事实、程序、法律等多维度逐条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向申诉人、承办人进行了提问,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客观中立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申诉人也表示感谢检察机关能专门为他举办此次听证会,让他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诉求。会后,新邱区检察院将结合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并告知案件当事人。
听证意义:
“通过这场听证会,就是要搭建一个平台,认真倾听申诉人的诉求,通过来自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的评议,将事实、证据、法律等充分阐释,让申诉人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事实依据。”新邱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赵英伯介绍,通过听证会把案件讲透彻、讲明白,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有助于防止申诉人将心结变成死结,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检察机关,也充分彰显出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检察担当。